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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正式出台省级首席技师可享受“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相关待遇
2005年12月01日    

 

 

为落实中央提出的要像重视高级专家一样尊重高技能人才的要求,最近,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107号),确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主要内容是,

一、在全省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中,每年选拔100人为“山东省首席技师”,管理期为4年。

二、山东省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发给政府津贴1000元,纳入高层次人才库,享受健康查体,带薪休假等项待遇。

三、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劳动保障厅、人事厅、经贸委、外贸厅、国资委、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劳动保障厅同时负责对首席技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山东省将在全省开展争当首席技师活动

 

最近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在全省各级各类所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争当首席技师活动。具体目标是:树立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建立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营造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工作要求是:广泛进行宣传;层层建立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制度;扎实开展技能培训、竞赛活动;认真落实待遇,充分发挥首席技师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争当首席技师活动抓紧抓好。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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