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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材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05年12月01日    

 

 

 各有关机构: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工作拟于2005年5月16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受理申请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南街5区18号龙绍衡大厦812房间,具体位置参见附图。

受理地点电话:龙绍衡大厦电话为(010)84216688-1111,受理期间办公电话为(010)84216688-1812。

2.请各申请机构将申请材料用纸箱统一装好带至受理现场。

3.请各申请机构合理安排时间,避免过于集中在前两天。

 

          劳动保障部基金监督司          

二OO五年五月八日            

 附:龙绍衡大厦地理位置图

稿件来源: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  话:(010)84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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