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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为先 和谐是本

 

 维权为先 和谐是本

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于2001年9月成立。四年来,我们以“抓维权为先,促和谐是本”为宗旨,热情服务,公正执法,开拓创新,为劳动者维权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一、抓规范,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新形象

(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我们制定了监察规程、监察工作纪律;统一了监察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建立了情况报告工作制度;实行了目标管理制度、跟踪督查制度和量化考评制度。为树立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爱民、为民、勤政、高效”的良好形象,还制定了《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接待工作规范》。要求监察员在工作中做到“四声”、“四心”、“四一样”(“四声”即:进门有迎声、提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结案有回声;“四心”即:接待热心、听取耐心、办事公心、处理细心;“四一样”即:干部群众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对待、本地外地一样处理、问题大小一样负责)。到今年9月底,我们已在监察执法、内部管理、工作纪律等方面制订了32个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规范了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

(二)坚持监察和服务相结合。我们专门设立了劳动者举报投诉接待室和休息室,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举报投诉案件,坚持受理不推诿,查处不拖拉,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据统计,仅去年一年,我们就受理2006起群众举报投诉,涉及5895人;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641起;为5721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4889万元,平均每个工作日为23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9万元。从去年11月起,总队实行了每天12小时(无休息日、无节假日)值班制度,极大方便了劳动者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在8小时工作时间外共接到劳动者来人和来电8351次,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多起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劳资矛盾。去年,我们还建立了服务于企业的1对10帮扶制度。每1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帮助10家企业做好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三)注重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为把我省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队伍,我们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开展业务培训。今年对全省1500多名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开展了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培训工作。每年还召开一次劳动保障监察疑难案件研讨会,提高监察人员办案能力。另一方面,坚持每周半天政治学习,从勤政廉政,讲效率、求实效等入手,牢固树立劳动保障监察“廉洁自律、公正执法、高效服务”的良好形象。几年来,总队监察员在执法工作中近千次拒绝接受企业赠送的礼品和吃请,劳动者和企业给总队送来的“德政廉明,秉公执法”等锦旗或匾额多达27面,总队也多次受到部、厅以及省直机关工委的表彰。多年来,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在廉洁方面受到举报或批评。

二、抓执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劳动保障专项检查成效明显。全省基本形成三项年度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制度:一是在3至4月份企业用工高峰期,开展以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二是在7~8月份开展以查禁使用童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三是在元旦、春节拖欠工资高发期,开展以清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据统计,2002年至2005年8月,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22万家,涉及劳动者1534万人次;为1285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11亿元,补缴社会保险费达14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品牌。

(二)农民工工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我省2003年以前的历年拖欠全部清理完毕。仅去年一年,全省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054亿元。自今年1至10月,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35亿元。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目标任务。

(三)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全面畅通。目前,我省已经形成了包括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网络举报等在内的全方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渠道。我们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有关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的新闻报道基本上每天都能在电视、报纸或电台中报道,引导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

(四)劳动保障监管监督网络逐步完善。2003年,针对东阳市一女工因向企业讨要工资未果,服药过量导致身亡的事件,我们将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的现状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报告,促成东阳市定编15人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快速成立。目前,全省所有市、县(市、区)都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有专职监察员794名,有三分之一的乡镇建立了监察中队或派出机构。在劳动保障部门内部和乡镇聘请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3157名。聘请政府相关部门、工会、妇联、团组织、企业劳资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者担任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5416名。

三、抓创新,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模式

(一)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从2002年开始,我省建立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去年,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了5200家企业的守法诚信情况,并制定了《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诚信评价标准。今年我们又对全省5067家守法诚信企业进行了通报表彰,颁发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证书;并对全省55万家企业的劳动保障信用情况通过上网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同时制定了举报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

(二)大力推行建筑行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2003年12月,我们会同省建设部门出台了建筑行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至今年11月底,全省已有85个市、县(市、区)建立了这一制度,覆盖面达83%,全省累计建立保障金达134亿元。同时,全省有70个市、县(市区)建立了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专款用于处理欠薪突发事件中农民工基本生活保障,已筹集资金达4676万元。

(三)探索建立建筑业企业农民工记工考勤卡制度。今年4月,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建设厅、省总工会联合制作了建筑业企业农民工记工考勤卡,作为农民工保管的工资凭证,对于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后,我们决心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水平,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无愧于优质服务窗口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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