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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企业群众服务争创一流_

 

江苏省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企业群众利益,苦练服务本领,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显著成绩。一年来,窗口共受理、办结各类审批事务7800余件,其中即办件占99%;承诺件平均承诺时间15天,比行政许可法规定的20天缩短5天;实际办结平均时间7天,再提速53%,得到了有关部门和社会的一致肯定,被无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和标准化服务窗口。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供人性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始终牢记政府是为民办事的机构,公务员是政府维护人民利益的忠实执行者。在审批过程中,我们对重点事项、关乎人民群众疾苦的具体事项,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跟踪服务、延伸服务等灵活形式,对服务对象提供人性化服务。如无锡新区引进20亿美元成立的海力士-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之初,韩国工程技术人员成批进入。我们主动与公司联系,开展上门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韩国技术人员,及时办理了外国人在华就业证。再如异地农民能否申办本市职业介绍机构,相关法律均无明文规定。我们及时和局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后认为,对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应当允许农民作为劳动者的一员有市场准入资格。在局职能部门的支持下,很快制定了具体操作办法,在一周内审批了2个苏北农民进城办职业介绍有限责任公司和4个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我们还根据企业和群众的不同需求,增设劳动用工、职业介绍、社会保险、争议仲裁等咨询服务内容。积极配合审批中心和局保障网建设,探索设立网上申报审核机制,先后与江阴市审批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宜兴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和15家外企建立了网上申报审核机制。

二是优化审批环境,提供透明化服务。窗口始终把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审批环境作为窗口工作的基本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到窗口办事,都一视同仁,做到对同一事项从受理、审批到办结,执行同一标准,享受同等服务。窗口将6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时限、审批流程、审批收费、审批标准、审批结果及示范格式文本,在窗口服务台、宣传媒体及政府网站公布,使群众可以随时查询、咨询和质询。对申请许可事项只要符合公示资格条件,申报资料符合公示要求,审查核实符合公示标准的,我们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不合规定的,坚决不办,杜绝暗箱操作。审批办理过程接受审批中心和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清清楚楚审批,明明白白服务。

三是严格依法审批,提供高质量服务。在审批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受理材料、审查核实、现场勘验、评估分析,到审批结果公示,都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条件合法。窗口严格依法行政,制定监督检查制度,建立明查暗访网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行政审批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不管是错批、漏办,还是违规操作,一经发现,经办人员即刻下岗学习。窗口工作人员都能认识到审批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可滥用,服务责任是自己的,岂能推卸。由于平时抓得紧,制度管理严,为民服务意识渗透到窗口每一项工作,从而保证了件件无差错,年年零投诉。

四是创新审批方式,提供高效率服务。服务窗口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过程进行了必要的量化和细分。对经过初步审核和判断即可作出结论的事项,取消重复审核、层层报批的环节,只要符合法定要求,由窗口工作人员即办;窗口工作人员拿不准的,与窗口负责人会商后即办;窗口负责人认为有必要请示上级领导的,再请示上级领导后即办。如外国人就业许可审批,按规定最长办结时间为10天,最短为3天,但改变审批方式后,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办结的占90%,需经窗口负责人与窗口工作人员会商的,也基本做到当天办结。

服务窗口会同有关单位建立了“联合办件制”。如原申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需药监局、物价局、卫生局分头签署意见后,需近一个月方可办妥。通过联合办公,与其它部门共同会审,解决了企业分头办理的诸多困难,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企业群众。

五是制定工作规范,提供标准化服务。为提高服务水平,我们在服务标准化上下功夫。第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做到工作台面有窗口审批(服务)事项的告示牌和工作人员的姓名、编号、相片的工作台牌;窗口备有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须知》、《公示文本》,公示内容准确,完整;统一提供项目申请书格式文本以及申请人需要填写的章程、合同、相关表格等示范文本;办理事项从受理到出件都采用计算机管理;实行“亮证收费,票款分离”,指定账户集中统一收费。第二是服务行为标准化。做到工作人员佩证上岗;接待服务,热情主动,举止礼仪得体,用语规范文明,并备有纸、笔、修正液、订书机、胶水等便民用品;工作人员审批业务相互熟悉,一岗多能,无空岗现象;受理承诺办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出具书面凭证;补办件,出具详细的补件清单,退办件,出具退件通知书。第三是服务质量标准化。做到办事高效、快捷,业务解答“一口清”,审批业务“一审准”;即办件当场办结和承诺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率100%;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属于本窗口受理的,主动告知或引导至相关窗口;做到实行一次性告知,即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事一议”,主动征求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的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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