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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劳动保障部第24号令、劳社部发[2004]32号文件现正式公布、下发,请各方面认真做好准备并注意如下事项:

一、文件从2005年3月1日起实施。届时我部择机举办新闻发布会,在此之前不发布消息,不接受媒体采访。

二、申报资格的准备时间约为2个月,5月中旬我部开始集中受理申报。请申报单位注意有关通知。


          劳动保障部基金监督司       
          二OO五年二月四日        

来源: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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