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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2006年06月14日    

     新华社11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意见》分为七部分十九条,约7000字。《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把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为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意见》明确提出了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意见》强调,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开辟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多种途径。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意见》指出,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竞赛选拔和技术交流机制。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完善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和社会保障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配置和保障水平。
    《意见》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做好高技能人才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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