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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位省长谈高技能人才建设工作

 关于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情况
(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崔津渡)

    今年恰逢《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它的颁布实施对推进职业教育培训的改革和发展,对建立健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对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围绕深化企业改革、产业结构升级以及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努力促进劳动力成本优势向素质优势的转换。重点推进职业技能振兴计划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数以万计的高素质产业大军,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技能人才保证。目前,我市技师和高级技师占全市单位从业人员比重由“十五”末的1.8%提高到5%,高级工占全市单位从业人员比重由13.8%提高到22.4%。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整体规划,发挥政策的统揽和推进作用。实施《天津市2004至2007年职业培训规划纲要》,通过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四年三万新技师培养计划”,使全市技术工人的整体素质结构得到一定改善。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实施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对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实行政府津贴,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及我市技术能手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制定了技能人才培养经费补贴办法,对培养技师、高级技师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培训费补贴。充分运用失业保险及再就业资金延伸使用的政策,引导企业提足用好职工培训经费,根据生产岗位要求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建立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在工资、奖励、津贴、保障、福利等方面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同时,加大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搭建实训和鉴定平台,面向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围绕电子信息、石油和海洋化工、汽车及装备制造、石油钢管和优质钢材、生物技术和现代医药、新型能源和新型材料等六大支柱产业,建设公益性、市场化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在基地建设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紧盯产业调整,产业升级以及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在前瞻性、示范性、指导性、服务性上下功夫,保证了基地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年底开始,各基地将陆续投入运行。
    三、突出重点,不断加大以企业为主体的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企业是人力应用和人才培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推动企业,行业作为培训的主体作用。天津钢铁有限公司在企业东移过程中配合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建立和完善岗位技能标准,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和新技术、新工艺的培训,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方式、选拔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了比较合理的技术工人队伍结构。机电工业集团公司调整技术工人结构,将技术工人分为核心层、骨干层和一般层,实行分层管理,与待遇直接挂钩。同时为工人参加培训提供时间、费用上的支持,在职工中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仅天津碱厂今年就对800多名在职职工进行了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和考核。
    四、示范引导,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的管理,统—标准,统一政策、统筹规划,规范运作,建立竞赛、表彰、奖励的长效机制,使其成为技能人才成长的有效途径。2004年以来,我市在全国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市代表队在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中,取得了数控车工第一名、第三名、第五名和团体第四名;在全国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了四个职业、八个组别的三个第一名、三个第二名和三个第三名、一个第四名、一个第五名的优异成绩,并获得全国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在去年4月份举办的全国焊工技能竞赛中,我市选手分别取得第二名和第十名的好成绩。近两年来通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全市有1200人取得了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五、紧盯需求,积极推动各类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关于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以及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要求,坚持“教考分离、培考分开”的原则,在全市各类职业院校普遍推行“学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布局和设点工作,选择了天津电子信息职业职业技术学院、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六所高职院校,开展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直通车”试点,实施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试点院校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深化教学改革,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强化职业技能训练,突出学生职业能力的评价。从2003年开始,在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技工学校生源的毕业生中,进行“本科+技师”培养模式的探索,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六、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学习贯彻《劳动法》、《职教法》以及《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要求用人单位、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招录用员工要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对国家规定的涉及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66个准入职业必须持证上岗。近几年来,每年选择4—5个影响大、涉及面广的职业进行专项监察。与此同时,从维护劳动者培训权益出发,从去年开始,我们组织力量对部分企业重点监察了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服务河北更快更好发展
(河北省副省长  付双建)

    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促进全省更快更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大力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2005年初,我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冀政〔2005〕14号),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以及资金投入等方面明确了若干政策措施。今年6月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印发后,我省迅速下发了学习贯彻通知,对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也从各自实际出发,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在制定和完善政策的同时,我省进一步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力度,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去年底和今年初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优秀高技能人才进行了表彰,组织优秀高技能人才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省各地作巡回报告,广泛开展多行业、多工种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二、大力支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建设,不断提高培养能力。截止目前,河北省共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14所,每年为企业和社会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7000多人。为进一步扩大培养规模,提高培养能力,我省采取了多项措施不断加强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建设。省政府把技工教育纳入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大盘子,明确提出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15所技工学校和6所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积极组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申报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工程项目,采取政府担保、纳入银政合作平台形式,共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4.7亿元,主要用于6所高级技工学校的改扩建工程和购置更新实训设备。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全省共有15所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获得国债资金支持,资金额度达到4170万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建设为培养高技能人才奠定了基础,2004年以来我省实施三年两万五千新技师培养计划,到去年底共培养新技师18632人,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33%。
    三、开展企业内技师考评试点工作,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2004年,我省在华北制药集团和宣化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企业内技师考评试点工作。两家企业根据自身生产需求和国家职业标准,自主确定设置技师、高级技师的岗位和数量,组织培训、考核与业绩评审,同时对考评合格并被聘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按照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和津贴。这一做法,不仅把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有机结合起来,调动了广大职工提高技能的积极性,而且对企业关键岗位人力资源进行了优化调整,有效促进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高。目前,我省正在大中型企业积极推广这一试点经验。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得到了明显改善。到2005年底,我省企业技师、高级技师达到4.2万人,比2000年增长15.7%,占技术工人总数的4.09%,提高了1.44个百分点。总结我省近几年工作,我们感到,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关键是要把握好四点:一是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2004年我省成立了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指导、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在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经费支持、营造环境等方面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保障。三是要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大力加强实训基地和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四是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进一步转变观念,把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大培养和培训力度。
    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发展需要相比仍有很大差距。2005年我省劳动力市场高级技师供求比例为1:3.13,供不应求的现象比较突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是确保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企业行业的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引导和鼓励校企合作,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力争到“十一五”末,全省技师、高级技师总量达到8万人,在技术工人中的比例提高到6%以上,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比例基本合理的格局

 

 

 

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
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山西省副省长  靳善忠)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特别是把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全省人才开发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优化人才环境,为我省高技能人才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目前,全省企业有技术工人141.2万人。其中初、中级工118.5万人,占83.9%;高级工16.9万人,占12%;技师和高级技师5.8万人,占4.1%。从技能人才的总量、素质和结构上都有了较大提高和改善。
    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我省重点抓了三项工作:
    第一,完善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确立人才强省战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同时编制了《山西省“十—五”人才开发规划纲要》,作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的子规划。最近,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待修改完善后正式出台。
    第二,健全培养体系。“十五”期间,我省通过大力发展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在全省初步形成了以技工学校为主体、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并与企业在岗职工培训紧密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我省技工学校有106所,其中高级技校13所,培训专业涉及煤炭、电力、冶金、机械、化工、电子、信息技术、建筑、交通等20个门类,布局合理、工种齐全,师资队伍素质提高,综合办学能力增强,在校生总人数由2000年的3.9万名增加到2005年的10万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培训技能劳动者96万人,为企业、社会和全省经济建设输送了大批技能人才。
    第三,优化人才环境。为努力营造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技能劳动、尊重技能人才的浓厚氛围,省政府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山西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实施办法》、《关于在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指导意见》、《三晋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山西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促进技能人才开发的政策文件。最近,还准备出台《山西省高级技师享受政府津贴实施办法》。全省每年均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和评选表彰活动。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栗俊平同志被劳动保障部等七部委授产“中国高技能人才十大楷模”。在全国历届职业技能竞赛和评选表彰活动中,我省有两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20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总体上看,“十五”期间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与经济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基础工作薄弱,总量、结构、素质不适应,培养体系不完善等诸多矛盾和问题,必须进—步采取措施,实施“三项工程”,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利用高职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以及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建设一批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紧缺人才的培训基地。到2010年末,造就一支技能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与我省经济发展需要基本相适应的200万技能人才队伍和50万高技能人才队伍。全省企业技能人才基本做到人人轮训一遍;城镇新增劳动力接受正规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的达到70%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达到90%;全省优势产业、支柱产业和重点工程企业的中级以上技能人才数量达到在岗技术工人总量的50%以上,一般企业达到40%以上。
    二要实施“技能人才开发服务平台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用人单位承认、社会普遍认可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按照“数量充足、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要求,全面掌握技能人才的基本情况,建立省、市、县三级技能人才信息库,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技能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纵向联接国家、省、市、县技能人才服务机构,横向联接技能人才培训、实习、鉴定、推荐、使用等多部门、多单位的服务体系,形成全省统一、城乡结合、网络通畅、信息共享的技能人才市场服务格局,为技能人才开发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全方位服务。
    三要实施“优势产业高技能人才支撑工程”。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对我省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积极引导高技能人才进行技术、技能难题攻关,促进高新技术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传授技艺、传播技,能方面的作用,继续在企业广泛开展“拜师学艺”和“名师带高徒”活动。积极利用国际教育培训资源培养高技能人才。根据我省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每年选拔50—100名年轻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到技术发达国家和地区进修学习。

 

 

 

组建专业化培训集团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支持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
(辽宁省副省长  鲁昕)

    辽宁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同辽宁老工业基地一样有过辉煌的历史,为建立共和国的工业体系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辽宁的企业经历一个低谷时期,在经济转型企业转制的过程中,国有企业经营不景气,发展遇到了困难,其中面临的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技能人才断档,职工技能素质滑坡,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大量流失,使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占整个技术工人的比例下降到不足4%,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成为影响辽宁经济复兴的制约因素之一。高技能人才在企业发展中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首先要振兴技工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省委省政府把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人才强省的重要举措,列入省经济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适应辽宁建设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原材料基地的急需,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培养体制和模式,组建了冶金行业、焊接专业、数控机床操作、金杯汽车、模具专业、电工电子专业、交通汽运工程专业、仪器仪表专业、机械加工专业、煤炭行业等10个专业化技工培训集团。这10个集团主要由骨干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和大中型骨干企业为中心组成,整合了校企培训资源,发挥两方面积极性,实现优势互补,使供需直接见面,培训与就业对接,是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积极探索。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也为众多的没有自我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提供输送和培养专业技能人才的渠道。其中,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10个培训集团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可能性,充分发挥了骨干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和院校的基础作用,带动了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我省43个高技能培训基地大部分在集团内的院校和企业),大大加快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进程, 10大培训集团广泛开展普惠制培训,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创造了更为有利的环境,把政府培训补贴政策惠及到高技能人才培训,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在更广阔的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开展。10大集团的有效运行,为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开辟了新的途径,提供了新的经验,促进我省“三年三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的完成,也为市场合理配置技能人才资源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积极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我省近70%的企业实行了向高技能人才倾斜的分配制度。今年,在被授予我省首批“有杰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称号的高级技师中实行了省政府津贴制度,这是在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方面的制度性突破,给我省广大职工极大鼓舞,提高了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经过“十五”期间的努力,全省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构成有了明显改善,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比“九五”末期增加了1.5倍。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有了初步缓解,技能人才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高技能人才。中国高技能人才十大楷模之一、“油井女杰”束滨霞,创造了“徐强精度”、荣获了第八届中华技能大奖的徐强,“三个博士都不换”的青年高级技师王亮,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全力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交流、保障各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完善培养体系,创新培养机制,加大投入,扩大宣传,为高技能人才成长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扩展和强化10大培训集团功能,依托技工培训集团,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尽快形成主导培训能力,进一步发挥其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龙头和主力军作用,重点建设装备制造等30个名牌专业,打造辽宁技工品牌。使之成为我省技能人才集散中心,为企业培养和输送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力争到“十一五”末期使我省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的比重达到25%,总量比现在翻一番,达到95万以上,为把辽宁建设成为国家主要的制造业基地和重要的经济增长区域提供充足的技能人才保障。再展辽宁工人阶级的雄风,再铸辽宁老工业基地新的辉煌。

 

 

 

构筑“绿色通道”
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吉林省副省长  李斌)

    吉林省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吉林经济的发展、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吉林制造”品牌的打造,需要大量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我省把高技能人才培养摆在重要位置,制定了发展规划和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筑就了一条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建设工作,把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之中。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4]2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振兴老工业基地2004—2010年职业培训规划》,转发了《吉林省高技能人才“2810”工程规划》。决定利用7—8年时间,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创新,改善人才成长环境,尽快形成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格局。整合资源,着力构建以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职业院校、工科高等院校为骨干,社会与企业、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将优秀高技能人才纳入省管专家行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力争到“十一五”末期,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8万人,其中高级工28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10万人,初步形成与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初、中、高级技工和技师、高级技师比例、结构合理的格局。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一)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集团),是培养高技人才的主体,我省把一汽集团公司、北车集团长春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通钢集团公司等一些大中型企业作为专门的培养高技能人才基地,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一汽集团每年投入800多万元用于培养企业急需的车工、钳工和焊工等十五个工种的高技能人才,近年来,有工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2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高级技师李凯军被评为“全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广泛开展名师带徒活动,缩短高技能人培养周期。李凯军近几年来就带出了数十个省级高技能人才,100多个高级技师,为一汽人才培养做出了巨大贡献。
    (二)整合资源,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从实际出发,对全省培训资源进行优化整合,逐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一是强强联合,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航母。“十五”伊始,我省就通过对全省11所专业分散的职业学院的整合,建设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航母”——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占地30万平方米,设有现代工程、信息、旅游等7个分院、30个专业,46个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教职工1000余人,成为国家重点建设的职业技术学院,被国家劳动保障部认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是调整结构,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配置。我省打破行政隶属关系,坚持市行政区域内统一规划,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的优化配置。依托我省的支柱产业拟建设汽车、农产品加工、机械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等六大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中心。探索多元化的办学体制,吸纳社会教育资源,共同培养急需技能人才。
    三是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培养技能人才的作用。我省共有120所技工学校。在20所教学能力较高、实训设置较强的国家重点和省部级技工学校开设高级工班,每年培养1000名高技能人才。
    四是在高等院校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在33所高等院校分别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全省高等院校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拓宽了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
    (三)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企业职工培训坚持以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为主要形式,调动和激发广大一线工人学习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十五”时期,我省形成了以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女王联等社会团体共同配合的职业技能竞赛的模式,着重开展了汽车、数控、机械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等5大类20多项技能竞赛,从竞赛中选拔出了省级技术能手280多人。
    (四)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建立高技能人才薪酬津贴制度。鼓励企业对贡献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较大幅度提高了高级技工、技师岗位津贴。探索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首席工人”、“首席技师”制度,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根据考评结合、评聘分离的原则,被聘用的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享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待遇。
    (五)扩大宣传,营造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由省委宣传统一组织省内有关媒体,对近几年涌现出来的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为高技能人才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有利条件。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了初步成效,队伍建设得到较大加强。目前,全省共有高技能人才20.4万人,与2003年的13.8万人相比增长46%,其中,高级工16万人,与2003年相比增长46%,技师和高级技师4.2万人,与2003年相比增长44.8%。“十一五”时期是吉林加快发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机遇期。我们将进一步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绿色通道”,努力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实现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更大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完善政策   优化环境
                               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提供高技能人才保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王东华)
  
    近年来,我省十分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紧紧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强化措施,优化环境,全力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3年至2005年,全省共培养高技能人才11.75万人,在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回顾几年来的实践,我省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形成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推进机制。高技能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完善推进机制,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一是把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目标,纳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全省各级政府已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 “十一五”规划,创造条件,积极实施。绝大多数市、县还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绩效的一项重要指标,认真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二是层层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协调制度,形成了部门联动机制。从省到县普遍建立了由组织、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有效地解决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待遇等方面的问题,为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高技能人才作用,产生了积极效果。三是各行业、企业都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一以贯之地组织推进。全省各行业、企业都确立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在资金投入、使用待遇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全省上下由于认识统一,措施得力,现已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行业、企业积极推进,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形成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促动机制。近几年来,我们结合实际,积极完善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方面中的作用。为使政策适用、管用,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我们在完善政策过程中,着力强化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注重调研,科学分析判断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2004年5月,省政府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等五个城市的25家国有大型企业和32所技工院校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全面地了解了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建立全省技术工人统计报表制度,保证政策的有效性。对各级技术工人的年龄、文化、流动、培训及职业资格情况实行全面、动态的跟踪调查统计,为完善高技能人才的政策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三是着眼全局,制定出台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2004年,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使高技能人才在评价体系、保障机制、待遇水平等方面有了强有力的保障。中办发[2006]15号文件下发后,省委、省政府又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初步形成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促动机制。
    三、创新模式,整合资源,形成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我省注重培训模式创新及资源整合,逐渐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以技工院校及职业院校为基地,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模式。一是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积极支持、推动和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在全省相关行业组织实施了机电、信息产业、电力等高级技工培训项目,以我省装备、石化、能源、食品、医药、森工等六大基地的传统产业和新技术产业领域为依托,开展了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近1.7万人。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及职业院校的基地作用。省政府专门设立了技工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投入1500万元,用于技工教育的发展。依托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和效益较好、知名度高的企业、技工院校以及实习设备先进和师资力量较强的高等职业院校,先后建立了34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同时,集中现有技工学校的优势资源,成立了8所技师学院、命名了11所示范性技工学校、评定了20个名牌专业,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是建立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新模式。几年来,我省逐步探索并建立了投资合作式、进修提高式、定向双元式、校办企业式等多种模式,实现了培训与使用的有效衔接。哈尔滨、伊春等技师学院分别兼并企业,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和企业直接对接,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牡丹江市等高级技工学校将高级技工班直接办到企业,通过生产实践提高了学生的技能水平。
    四、重点倾斜,有效激励,形成高技能人才良好发育体系。为了使高技能人才留得住、用得上、有作用,近年来,我省相继在分配形式、福利待遇、奖励机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倾斜措施。一是引导企业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以按技能分配为辅的分配形式,保证高技能人才立足岗位、安心工作。哈电站集团、齐车集团公司等企业设立了“技能专家”、“技能带头人”、“首席工人”等岗位,并在工资、奖金、住房等福利待遇上对这部分人员给予了重点倾斜,稳定了高技能人才队伍。二是建立政府对高技能人才的评选表彰制度。为鼓励和扶持高技能人才,省政府制定了《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通过设立“龙江技能大奖”、“龙江技术能手”和“龙江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人才培育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三是实行高技能人才重奖制度。2005年,我省对获得“黑龙江省首届数控技能大赛”各工种第1—3名的选手,授予“黑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高级技师证书、荣誉证书、奖牌,并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和5000元的现金奖励,产生了较好的激励效果。由于措施可行,工作有力,使我省出现了高技能人才由“外流”向“回流”转变的可喜局面。
    五、突破限制,搭建平台,形成高技能人才的评价体系。为营造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我省建立了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一是突破年龄、资历、身份、比例等各类限制,允许高技能人才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对确有绝技绝活的业务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名次的选手;在生产中解决关键性技术操作难题的技术工人;在承担重要生产项目中起关键作用的技术工人等四类人员,允许通过考核后破格晋升为技师或高级技师。目前,我省已有2360名技术工人破格晋升为技师或高级技师。二是积极开展了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对哈电站集团等大中型企业,按国家职业标准给予充分的技能人才评价自主权,使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和职工业绩,对技能人才进行科学评价。试点结果表明,由于畅通了企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增强了企业综合竞争能力。三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高技能人才成长搭建展示才能的平台。2003年以来,我省共组织实施210项省、市级技能大赛,使4300多名技术过硬、复合型的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激励机制的创造与实施,造就了一大批素质优良、勇于创新的高技能人才,在经济与社会发展大潮中,积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深入实施技能振兴计划
切实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
(上海市副市长  周太彤)

    按照中央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要求,近年来,上海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实施“技能振兴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到了“两高”人才战略高度,提出加快培养一大批高技能人才。按照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的要求,上海实施了“三年技能振兴计划”,着力加强适应上海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到2005年,上海高技能人才占技术性从业人员比重已从2002年底的6.2%提高到了2005年底的14.98%。
    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对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总体部署,并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此,从今年开始,上海市又启动实施了新一轮的“技能振兴计划”,目标是通过努力,“十一五”期末,使上海市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术性从业人员比重达到 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5%以上。
    新一轮“技能振兴计划”将重点面向上海着力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强这些产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特别是知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同时,重点加强中青年领军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45岁以下中青年高技能人才占高技能人才比重达80%左右。由此,逐步形成与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
 应、结构分布合理的高技能人才总体格局。
    二、建立职业培训个人帐户,完善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培训机制。近年来,从切实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出发,上海市一直致力于推动形成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机制,即政府不再直接“招学员、办培训”,而是打破“围墙”,鼓励全社会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都参与职业培训。劳动者个人参加这些机构组织的符合上海市规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所需费用由政府按规定进行补贴。通过这一模式,“十五”期间,上海市共对116万人完成了职业培训工作。
    从今年开始,上海市着手建立职业培训个人帐户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的机制。个人帐户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在个人劳动年龄段内始终有效。劳动者个人可自主选择参加政府公布的培训项目,并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使用帐户资金。由此,使政府补贴培训机制更加贴近市场需求和劳动者个人意愿,更好地调动每个劳动者终身提升职业能力的积极性。按照市政府要求,今年上海市计划先期为30万上海市民(其中郊区15万人)建立职业培训补贴个人帐户,以后再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同时,还将对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做适当政策倾斜,把劳动力市场急需的中、高级培训项目纳入政府补贴范围,以更好地发挥政府补贴培训的政策导向作用。
    自今年2月建立职业培训个人帐户工作启动以来,上海市已向 24.29万市民发放了个人帐户卡,其中郊区11.51万人。已有13.54万市民持卡参加了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其中属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市民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66.5%。
    三、加快职业培训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去年国务院36号文件和今年中办、国办15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按照中央这一要求,上海目前正着力推进公共实训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公共实训基地主要针对单个社会培训机构难以承担的项目,尤其是上海支柱产业发展急需、技能含量高、投入和维护成本较大的高端项目,以体现其“公共”特征,进而面向上海市所有的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免费的技能实训和技能鉴定服务,使其产生最大的社会公益效应。
    目前,上海市已建成了天山路数字制造业和创意产业公共实训基地。该基地每年实训人次近40万,已处于满负荷状态。同时,目前的实训项目也已难以满足上海今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为此,我们根据未来5—15年产业发展规划,正在进行一批新的公共实训基地的规划和建设,以形成一个包括生物医药、会展、现代电子、港口物流、汽车服务、现代休闲生活服务、创业等项目的公共实训基地总体布局。
    四、强化职业培训质量管理,提升职业培训总体水平。
    近年来,上海市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从加强新职业标准开发、健全考核鉴定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方面着手,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质量管理。
    在劳动保障部的支持下,我们依托“上海分中心”,组建了一支近4000人的专家队伍,加大与上海未来发展相适应的新职业标准开发力度和原有职业标准的提升力度。根据高技能人才岗位要求,完善了鉴定考核的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推出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化模式,强化标准,健全程序,加强对实际动手能力的考核。在深入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过程中,我们陆续推出了“写入式”证书、“签证式”证书等新形式,并在上海高校中推出了大学生“双证书”制
 度。同时,借鉴和吸收国际著名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经验,提升上海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水平。“十五”期间,上海共完成188.1万人次职业资格鉴定,核发职业资格证书138.9万本,其中中高级以上发证达55.7万本,占发证总数的40.1%。
    五、搭建技能竞赛交流平台,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近年来,上海每年都开展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委、市信息委等五家单位联合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竞赛对象主要侧重于上海市产业发展急需的知识技能型职业,并带动区县、行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每年吸引2万多技能劳动者参与竞赛活动,充分展现了上海市高技能人才的精神风貌,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同时,从2004年开始,市劳动保障部门与市总工会,还在全市开展了“万名技师育高徒”活动,通过企业内技师、高级技师与技能劳动者的结对培养,推动高技能人才岗位成才。迄今为止,已在 1066家基层单位开展相关活动,结对师徒达10232对,其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晋升高级工等级以上的徒弟达4596人。
此外,上海市每两年还开展一次“上海市技术能手”、“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表彰活动,对营造全社会重视、尊重高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的召开,对加快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好中办、国办15号文件的要求,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上海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为上海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努力开创高技能人才工作新局面
(江苏省副省长  何权)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全省拥有中级以上技能人才15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2.2万人;涌现了以邓建军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工作中,我省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一)建立政府指导、企业主导、学校参与、社会支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开通企业培养、院校培养、企业院校合作培养和技能竞赛选拔培养四条通道,突出企业培养责任主体的作用。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首席技师”等职衔。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对获得省部级竞赛优异成绩的选手破格晋升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同时,围绕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进一步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引导教育培训机构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优先在数控技术应用等10个领域加强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加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今年建设4所省重点技师学院,“十一五”末达到8-10所;同时建设了30个规模适度、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计划今后两年再建20个;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技工教育千名师资培养领航计划”,大力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技工院校教师水平。
   (二)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技能型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难题的考核;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突出掌握运用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考核;对复合技能型人才,强化综合性考核和多技能考核。改革企业、院校、社会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按照“统一标准、现场考核、强化督导”的原则,评价企业技能人才;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的原则,支持指导各类院校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毕(结)业生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对社会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的技师和高级技师进行考评。
   (三)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奖励机制。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在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评选劳动模范等。从2004年起,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技术能手。实行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享受政府津贴制度,对技术能手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凭能力和业绩确定收入、分配和待遇制度。企业在聘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学历毕业生待遇执行。目前,省市两级政府和省主要支柱产业及有影响的大型企业,已全面建立高技能人才奖励制度。
    (四)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省财政安排2500万元设立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资金,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奖励、基地建设、贷款贴息和省市共建基地补贴等。并明确规定,用于职业教育的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有不少于20%用于高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对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要保证一半以上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统筹其中的0.5%部分,统筹由地方税务部门代征,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提供应征单位的名单和应征金额。采取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捐赠和培训服务。
    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高技能人才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陈加元)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如何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综合国力,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明确目标、创新机制、深化改革、优化环境,不断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据统计,到2005年底,我省有高技能人才83.4万人,其中,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68万人,初步缓解了高技能人才短缺的局面。
    明确目标,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能把卫星送上天的是人才,能使屋顶不漏水的也是人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把它作为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2004年底,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了要求,作出了部署。2005、2006年,省政府又相继制定了《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到2010年,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要达到150万,其中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要达到100万的战略目标,在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各市也高度重视本地区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把其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重要举措,从多方面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有赖于形成多渠道的培养模式。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省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主要依赖于国有企业老职工的传帮带,致使高技能人才在一些职业(工种)上青黄不接,一些企业重金难聘,一些地区技工短缺。为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我省建立了多渠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结合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积极支持和引导非公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通过强化岗位练兵、技术攻关等活动,培养和造就一批技能带头人队伍。建立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政府补贴制度,对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由地方政府进行公共财政补贴。依托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建立校企合作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目前全省有12所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与企业紧密结合,形成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体系,年培养高级工班学生近万人。同时,我省还加强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地建设。结合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需要,以机电类高级技工培训项目为先导,在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舟山等8个城市的不同企业和职业学校内建立37个机电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建立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基地,积极推进高职院校以培高养技能人才为目标的教学改革,选定省内条件较好的10所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基地,为进一步提高技能培养的师资队伍建设奠定基础。
    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多元化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近年来,我省在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初步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业绩和贡献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继续坚持面向市场、扩大范围、完善制度、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不断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生产现场的能力考核和工作成果的业绩评定等方法,积极开展企业内技能人才鉴定工作,推行能力评价和业绩考核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企业和社会认可,注重业绩的原则,进一步突破年龄、身份和学历限制,在企业生产实践中确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技术工人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选拔高技能人才。多元化的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为不拘一格发现人才,挑选人才奠定基础。
    优化环境,大力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能否营造一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环境,对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至关重要。近年来,我省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高技能人才的成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从2001年开始,全省每年组织开展10多个技术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不仅拓宽了优秀青年技术工人的成长道路,而且在全社会形成了“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快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激励广大技能型劳动者钻研技术、提高技能、岗位成才。在薪酬、福利方面向关键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倾斜,提高了高技能人才的津贴标准。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大力开展十大高技能人才楷模的宣传工作,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为安徽崛起提供人才保证
(安徽省政府副省长  黄海嵩)

    当今世界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出关键性作用,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既是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落实“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措施。
    安徽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特别是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之后,省委、省政府把高技能人才工作列为人才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0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省政府还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安徽省举办技师学院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组织、劳动、人事、财政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进一步健全了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制度。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政策文件,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大力实施新技师培养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速度明显加快,近三年来全省共培养技师1.3万余人。
    安徽拥有中国科技大学、中科院和部属科研机构等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大学和科研机构,以及一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但是,高技能人才无论在总量和结构上都不能适应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省200万技能劳动者中,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比重不到12%。随着安徽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论是传统产业还是新兴产业,对熟练掌握先进技术工艺和高超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强烈。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目前我省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中心,加快制度和政策创新,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为安徽加快发展、奋力崛起提供强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持和保障。具体目标:“十一五”期间,通过企业岗位培训、学校教育培养、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重点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领域,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力争使技师和高级技师达到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的5%,高级工达到20%,并带动初、中级技能人员梯次发展,形成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素质优良、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技能人才队伍。
实现上述目标,拟从以下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在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政策上狠下功夫。政策是导向,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省虽然出台了一些高技能人才政策,但政策体系还不完善,制度还不健全,下一步,拟把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政策体系作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来抓,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坚决摒弃旧有的人才观,优化政策环境,强化政策导向,力求在高技能人才扶持政策、经费投入、激励、保障等方面有新突破。
    二是在创新高技能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上狠下功夫。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劳动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格局。建立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政府、受教育者、用人单位和社会共同分担、多渠道增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新机制。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建立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辅助的表彰奖励制度。
    三是在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上狠下功夫。立足于构筑社会化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体系,推进市场化的培训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依托企业雄厚的技术力量、先进的生产装备,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现有职工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支持、引导企业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企业技术创新结合起来,运用现代培训技术有计划地实施职工技能提升和岗位培训。充分发挥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鼓励各地、各行业及企业兴办技师学院,扩充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实现实训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发挥集约化效应和最大实训效能。积极推动高级技工学校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
    四是在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上狠下功夫。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安徽省技能大奖和全省技术能手,并给予奖励。通过大力开展技能竞赛、练兵比武和技术创新等活动,为高技能人才成长搭建施展才华和展示技艺的舞台,为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开辟快速通道,激发技能劳动者钻研技术(业务),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我省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技能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宣传优秀技能人才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使高技能人才像高层次人才一样,受到社会的广泛尊重,成为劳动者普遍的选择。

 

 

 

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熊盛文)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江西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明确提出了“人才强省”的发展战略,采取了一系列稳定、吸引、激励技能人才的政策措施,培养了一大批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劳动者,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目前,全省共有技术技能劳动者约220万人,其中高级技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33.4万人,占全省技能劳动者总数的15.2%,“十五”期间全省高技能人才数量将近翻了一番。  
    ——以实施职业培训“四大工程”为重点,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从2004年开始,在全省启动开展了工业园区技术岗位对接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样板工程、岗位成才示范工程和小企业孵化工程等职业培训“四大工程”建设。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省级财政补贴定向招收共1.1万名农村贫困生到技工学校学习,建设了14所高技能人才培训样板基地,其中8个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着手筹备省级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在全省开展了百名“名师带徒”活动,共组织了134名技师、高级技师等“名师”实施带徒计划。建立了12个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小企业孵化工程建设有了进一步发展。通过实施“四大工程”,引导全省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快速发展,社会普遍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有了更深入的认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培养基地的重要作用,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型劳动者。技工学校是技术技能型劳动者,特别是制造业技术工人的摇篮,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适应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我省加快了技校结构调整,提高办学层次,组建了一批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目前,全省共有各类技校80所,其中技师学院3所,高级技校15所,在校生12万余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技工学校的专业结构,开拓新专业,强化重点专业,改造传统专业,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和信息技术教育,大力培养适应我省几大支柱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
    ——通过加强鉴定考核立法,逐步完善技能人才考核评价体系。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为全国第二个出台鉴定地方性法规的省份。目前,全省已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297个,考评人员4389人,遍及全省实行分级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已经形成,进一步拓宽了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加强规划指导,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政策保证。在高技能人才工作中,我们注意加强规划引导,将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了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之中,提出了全省“十一五”期间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建立技能人才表彰制度,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努力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去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制度的意见》,决定从2005年开始,在全省建立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制度,同时,由省委、省政府设立的“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奖”也把高技能人才纳入了评选表彰的范围。在今年全省科技大会上首次表彰了20名“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奖”,有4名生产一线的技师、高级技师获得了“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奖”。与此同时,在全省广泛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技能竞赛活动,平均每年组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90多次,参加人员约10万人次,推动了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广泛开展。通过表彰和技能竞赛活动,不仅使一批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而且也促进了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观念的形成。
    小康大业,人才为先,技能是本。这些年来,江西在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高技能人才的数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江西的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的比例偏低,且结构不合理,高技能人才更是严重匮乏,直接制约全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下一步,江西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把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内容,纳入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产业大军,为增强企业竞争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立足省情  创新机制
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才利民)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从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制造业强省的高度,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到战略层面,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05年底,全省高技能人才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线职工的比重达到13.1%。同时,在全省营造了崇尚技能、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涌现出了一批许振超式的高技能人才。1995年以来,我省有6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46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9人被授予“全国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一)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实施高端带动战略。2005年以来,山东省每年选拔100名各行业、职业领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的拔尖技能人才,授予山东省首席技师称号,每人每月给予1000 元政府津贴,享受与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同样的政治经济待遇。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劳动保障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首席技师评选管理办法》,要求全省各级和企业普遍建立首席技师选拔制度,实行高端带动,建立培养快、使用好的高技能人才成长机制,像尊重高级专家一样尊重高技能人才,优化社会环境。这项措施在全省产生了广泛影响。
   (二)实施“金蓝领”培训工程,创新培养机制。山东从实际出发,自2004年始选择5个城市进行“金蓝领”培训工程试点。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需求,选择部分职业工种,依照国家标准,制定培训大纲,依托高等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和大企业,对经选拔的企业一线的高级工进行集中培训,合格者授予技师称号。每培训一人,省级财政给予1000元补贴。这一培养模式的突出特点是,政府推动、院校、企业相结合,直接为企业一线生产服务,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职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2004年以来,全省培养“金蓝领”6000多人。
   (三)加强管理引导,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企业要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核心竞争力、保证持续发展的根本性措施来抓,制定职工培训规划,创立学习型组织,构建终身培训体系。普遍建立定期培训和技能考核鉴定制度,每年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人数不少于20%,形成职工正常的技能成长通道。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经贸、劳动保障部门把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经营者任期目标,加强监督和考核。省、市要建立行业和重点企业职工技能状况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没有建立职工培训制度、职工队伍技能状况低于当地或行业平均水平的,扣减企业经营者年薪。
   (四)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山东省积极推动技工教育布局调整和体制创新,引导学校加强与企业合作,鼓励多元化办学,普遍实行定单教育,并使高级技工教育与高职教育相互融合发展,形成了以职业教育为基础、以高级技工教育为依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教育体系。目前全省现有技工学校253所,在校生总人数达到32万人,每年招生都在12万人以上。其中高级技工学校34所,年培养高级技工能力已经达到3万人。
   (五)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
在全国率先由省政府规定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待遇,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享受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率先提高了技能人才津贴标准,对获得“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政府津贴,享受3年。目前全省17个市都建立了市级的评选奖励制度。省市两级已有500多人享受政府津贴。
   (六)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树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突破比例、年龄、资历和身份界限,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认定制度。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范围,以推动企业鉴定和职业院校鉴定为重点,扩大职业资格鉴定覆盖面。将高职院校毕业生全部纳入了鉴定范围。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一大批技能型人才脱颖而出。
   (七)实施技能扶贫计划,建立扶贫与就业联动机制。
为帮助更多的贫困家庭子女学习技能,成为技能人才。从2005年开始,省财政拿出1500万元,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帮助城镇低保家庭和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上技校,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该计划实施以来,全省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500万元,累计招收技能扶贫生13000多人。
   “十一五”是我省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办发15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奖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关键环节,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加快培养一大批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力争到“十一五”末,全省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6%以上。

 

 

 

高技能人才---中原崛起的生力军
(河南省委常委 常务副省长  李克)

    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人才。近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把人才资源作为实现中原崛起的第一资源,着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把人才强省战略与科教兴豫、开放带动、可持续发展战略一起作为加快河南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省之路。尤其是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把高技能人才建设纳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通过实施“新技师培养计划”,不断完善和建立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一是建立了学校培养的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依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院校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把技工学校真正建成技师的摇篮。我省的一些高级技工学校培养的高级工班学生已占在校生的50%以上;技师学院正在积极探索与企业合作培养新技师的路子。二是建立了高技能人才科学评价的通道。不断完善技师社会化考评办法,进一步加快技师考核制度的改革,打破学历、资历、身份、比例限制的条条框框和论资排辈的陈规陋习,不拘一格评价高技能人才。对那些技能精湛,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高难度技术问题,或有绝招、绝技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技能人才,不论学历高低、资历长短,均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三是建立了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强化企业责任,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调动企业积极性,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和岗位要求,可自主培训高技能人才,对生产一线技术复杂和操作性强的职业工种,可根据业绩贡献认定技师。四是建立了通过技能竞赛活动选拔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鼓励各行各业举办各种类型的技能竞赛活动,带动行业企业的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激发职工钻研技术,岗位成才的热情。五是建立了吸引高技能人才的通道。要求用人单位选聘、招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工资福利等方面与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在内部分配上可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有效地促进了我省高技能人才的队伍建设。
    几年来,我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仍是一个薄弱环节。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统筹人才工作中还存在着忽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倾向,认识不够、统筹不力、投入不足;另一方面,高技能人才缺口大、供给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还不适应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据调查我省高级技工(含职业资格三级)以上人员仅占技术工人总数的16.1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4个百分点,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仅占 2.7 %。按照国家要求,到“十一五”末,全国高技能人才的比例要达到25%,我省距这个目标还差9个百分点,任务十分繁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按照这次全国高技能人才会议暨第八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表彰大会的有关要求,我们将结合河南实际,抓紧修订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创新政策,切实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在培养上下功夫,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5号文件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一是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加大培养力度,加快培养步伐。实施“优势产业高技能人才支撑工程”,“十一五”期间,实现省10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50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的高技能人才达到技能岗位职工的30%以上。有条件的企业要普遍建立定期培训和技能考核鉴定制度,每年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人数不少于技术岗位职工总数的20%。二是实施“河南省新技师培养工程” 。推动“金蓝领培训计划”,实行高端带动,重点培养数控加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汽车维修等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三是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和培训机构,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建设50个省级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构建郑州、洛阳和安阳、漯河两个高新技术产业带为重点,在全省建立布局合理、技能含量高、优势互补、面向社会提供高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四是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机制。建立由劳动保障、教育、国资、中小企业、国防科工、科技、机械工业协会等部门和职业院校代表、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河南省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机构,指导和协调学校和企业开展合作,利用双方资源优势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同时,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竞赛选拔及技术交流机制、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师资培养、鼓励引进高技能人才。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我省的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河南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为实现湖北成为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
提供智力支撑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蒋大国)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关键在人。劳动者、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中部崛起,兴鄂唯才。近年来,我省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内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促进中部崛起的重大举措。按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发展为目的、以提高劳动者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总体思路,着力在健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培养机制、保障机制、激励机制、评价机制上下功夫、出实招、抓落实,取得一定成效。“十五”期间,全省组织各类技能培训400余万人,有92万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350万人,高技能人才在加快我省产业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湖北是重要的工业基地。要实现中部崛起,走新型工业化之路,必须大力发展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这就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为此,省委、省政府坚持科学的人才观,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摆在人才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来抓,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之下,成立了高技能人才工作机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常务副省长任召集人,组织、劳动保障等12个部门参与,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每半年至少集中研究一次高技能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全省初步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初,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十一五”时期高技能人才工作规划,提出了技能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组织城乡各类技能培训800万人次,期末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600万人,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6%以上,初步形成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高技能人才格局。
    二、拓宽途径,健全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机制。我省打破条块分割,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统一、政府投入与民间资本相配套、政府主导与社会办学相结合,着力建立健全以技师学院和技工学校为龙头、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为基础、其它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规模化、系列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一是扩大办学规模,目前,全省已有技工学校208所(其中国家重点技校29所,国家高级技工学校19所,技师学院4所),就业训练中心190所、企业培训中心近1000家,社会培训机构1100多家。下一步,每个市州将重点办好1所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县市办好1所技工学校;每个行业重点办好2~3个企业职工培训示范基地和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二是完善培养模式。推广订单、定向培训,加强校企合作,按照企业需要设置专业,确定培训规模和标准,制定教学计划和大纲,培训经费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筹措,培训质量共同把关。既满足了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又解决了学校办学经费困难。坚持学历证书与资格证书并重,实行“双证互通”,畅通人才成长的通道,打造人才平台。三是提高培养质量。实行教育与生产结合,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帮助劳动者掌握提升技能水平,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就业实力,培养一大批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际操作技能的实用型人才,造就一大批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的高技能人才,稳步提升我省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三、加大投入,健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保障机制。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资金是关键。为解决资金紧缺的瓶颈制约,我省探索了多元化的筹资模式。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将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的比例不低于30%;省直属技工学校经费参照同等学历标准(高级技工学校经费参照高等专科学校标准)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更新实验实习设备和改善办学条件。二是落实企业投入。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按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职业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展职工培训,重点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三是鼓励社会投入。制定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海外人士提供捐赠和其他形式的培训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参与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提供融资服务,加大社会融资力度。
    四、提高待遇,健全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既靠培养,更要激励。我省坚持技能水平与待遇标准挂钩,通过工资、奖励、津贴、保障、福利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氛围。一是职业技能与薪酬待遇挂钩。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者,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同等的工资、岗位津贴、住房等福利待遇。技师、高级技师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允许到本人所在城镇落户,本人因工作需要在本省城市间流动,免征城市增容费。二是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在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时,向高技能人才重点倾斜,2002、2004年分别对高级技师每人每月提高了24元、20元。在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时,对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优先办理。三是纳入政府专家津贴范围。去年我省已有3名高技能人才享受了省政府专家津贴,今年又有5人被纳入享受政府专家津贴范围。四是坚持表彰奖励制度。“湖北省技能大师”和“湖北省技术能手”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由省政府颁发证书、奖章,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规定凡创造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先进操作法的,可以本人名字命名,支持高技能人才的发明创造,使技能人才干事有舞台、创业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技能、岗位成才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制度,健全高技能人才建设的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在评价内容上,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在评价标准上,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在评价机制上,坚持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在组织实施上,坚持行政指导和技术支持相结合;在管理体制上,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进一步突破比例、学历、资历和身份界限,创造条件,促进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创新机制 加大投入
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广东省副省长 谢强华)

    近几年来,广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的战略部署,把高技能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显著成效。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709万人,其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108.95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17.06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重由2000年的6%上升到15.4%,为推动广东产业优化升级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党政重视,部门联动,努力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科技教育人才工作会议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和《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纲要(2006—2020年)》等文件。省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和议事制度,专门设立了高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同时,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宣传,成功举办了首届广东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成果展,在全社会营造起崇尚技能、学习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重点倾斜,加大投入,努力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保障机制。广东积极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长效机制。加大基础能力建设,2004年起省财政每年投入技工教育经费达2.4亿元以上,“十一五”期间省财政计划每年增加安排3亿元资金用于高职、中职教育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增强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实训能力。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补贴,“十五”期间省财政投入的智力扶贫、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资金共计2.1亿元。同时,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士兵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技能培训补贴。重奖高技能人才,对获得南粤技术能手奖的高技能人才给予表彰奖励。
    ——形式多样,突出实践,努力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坚持面向产业、贴近产业、服务产业的方向,积极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注重高技能人才实训平台建设,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了50个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十一五”时期将高起点建设10个具有公共性、先进性和公益性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充分发挥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企业两个主体作用。广东现有技工学校191所,已经成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在大型企业设立企业技师工作站,推行导师带徒制度。目前已设立中国高技能人才十大楷模之一罗东元技师工作站等3个站。积极探索“套餐式”、“订单培训”和“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建立校企合作培养机制。认真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智力扶贫工程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四大工程,培养了高技能人才30.1万人,初、中级技能人才285.2万人。
    ——不拘一格,注重绩能,努力创新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按照“不唯学历看能力,不唯职称看技术,不唯资历看业绩,不唯身份看能力”的“四不唯”原则,大胆探索,不拘一格选拔、评价高技能人才。在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中,放宽报考年限、报考条件、工种(职业)范围和鉴定权限,实现从重资历向能力和业绩并重的转变。组织开展技能竞赛、项目评比等活动,不断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2004年以来,共举办省级技能竞赛78场,参赛75万人次,荣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190多名,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15名。广泛开展各类先进操作法和“绝技绝活”等项目评比活动,凡经评审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在生产实践中确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已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技师、高级技师水平的,由考评专家组直接破格认定为技师或高级技师。对持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且经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四新”知识培训合格者,可认定为该专业(工种)的技师或高级技师。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发展
(海南省副省长  吴昌元)

    建省18年来,特别是“十五”以来,海南省委、省政府从省情出发,着眼于提高企业竞争力,采取措施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较大成绩,高技能人才规模持续扩大,培养速度明显加快,为改善技能劳动者队伍素质结构,加快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十五”期间,全省累计培养各行业高技能人才6467名,是“九五”期间的1.5倍,其中2005年培养的高技能人才人数首次突破2000名,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本世纪前20年是海南必须紧紧抓住而且是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抓住和用好这一战略机遇,加快发展自己,关键在人才。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要在创新中加快海南发展,就必须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为此,省委、省政府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作为人才工作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2003年11月,省委在《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一支熟练技能人才队伍。2004年6月,省委、省政府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又提出要在5年内使70%以上的技术性和工艺性操作岗位劳动者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为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2006年3月,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在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引进和投入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各市县、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高技能人培养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抓落实。目前,一个上下重视、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社会环境正在形成。
    二、发展职业教育,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职业教育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要阵地。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必须依靠职业教育的发展。为此,近几年来,我们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不断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使得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逐年扩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技能人才的供求矛盾。
    首先,大力发展高级技工教育。一是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将海南省技工学校和海口市技工学校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填补了我省无高级技工学校的空白。二是鼓励技工学校与省内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培养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三是通过与省外技校开展联合办学,利用省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高技能人才。目前,我省高级技工学校高级技工班学生人数已从2000年的50人增加到2005年的近千人。
    其次,改革职业院校教学制度。积极引导高职院校调整教学内容和专业设置,使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在职业院校中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2002年以来,我省已有5所高职院校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活动,结束了高职院不能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历史。
    再次,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推动和指导大型企业办好自有的职工培训机构,开展职工的高级职业资格培训。鼓励中小企业与各类职业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利用社会资源组织培训。通过企业培训与学校培养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个人自学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第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广大技能劳动者开辟一条经济发展和个人发展相结合的成长通道。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职业培训,壮大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力量。目前,已有10多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各类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
    三、建立技能人才表彰和激励机制,提高技能人才的待遇和社会地位。技能人才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对技能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一方面,我们要求各用人单位对通过考核取得技能等级后被聘为技师和高级技师的人员,应确定相应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被聘为技师、高级技师的,其住房标准、差旅费及其他待遇,应分别比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待遇确定。另一方面,建立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制度,由省政府设立“海南省技术能手”、“海南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等奖项及高技能人才津贴。这些政策出台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极大地调动技能劳动者学习技能、提高技能的积极性。
    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虽然已取得一些成绩,但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积极探索党管人才的有效途径
创新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中共重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马濡沛)

    重庆是中国西部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和长江上游经济中心。近年来,重庆市委着眼于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积极探索党管人才的有效途径,不断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艺精湛、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院校为基础、以培训基地为重点、以社会力量为补充,不断拓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一是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实施“百万职工技能提升计划”,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大规模职工培训。目前,我市每年参加各种形式培训的技能人才已超过100万人次。二是努力构建适应重庆大城市、大农村特殊市情的“一体两翼一组团”职教发展模式,基本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公办职业教育与民办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同非学历教育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近几年来,我市坚持“城校互动”建设理念,通过建立师资流动站、保障办学用地等重点扶持措施,大手笔打造重庆职业教育基地。目前,重庆职业教育基地现有职业院校30所,在校学生突破10万人,被确定为国家教育部联系点、国家职教改革实验区。三是努力构建大空间、立体化、开放式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网络,形成“大基地、大师资、大专业”的基地建设格局。全市2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9所技师学院布局优化、结构合理,成为了技能人才培养示范窗口。四是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参与和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全市现有各类民办培训机构578所,扩大了技能人才培养阵地,激发了技能人才培养机构的竞争活力。
    坚持积极面向市场、大胆开拓市场、主动服务市场,不断探索现代化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方式。一是积极推动校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和企业采取共同培养、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方式,按需培养技能人才,有效缩小了技能人才与企业实际需要之间的差距。二是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搭建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大平台。近年来,我市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近百项,发现、选拔、培养了数千名高技能人才;三是组织开展“千名技师带徒传艺”活动,采取“师徒结对”方式,发挥优秀技师“传、帮、带”作用,培养了一大批中青年技术尖子、岗位能手,实现了老、中、青年高技能人才的梯度配置。四是组织开展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法活动,鼓励、帮助职工挖掘、整理在生产实践中创造的“绝技、绝招、绝活”等先进适用操作法,通过编印手册、制作光碟、组织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广应用先进操作法,有效提高了职工的技能水平。五是积极组织推动企业开展技师课题攻关和技师沙龙活动,通过技术攻关和技术交流,提高了技师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
    坚持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实施细化企业职工职业资格等级改革,激发技能人才参加培训的内动力。为了充分调动职工学习钻研技术的积极性,使企业职工年年有具体的努力方向,我市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修改论证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省区市中,对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进行了细化,在保留国家5级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将国家职业资格的初、中、高级各细化为3个地方等级,形成11级企业职工职业资格评价体系。细化后的职业资格等级实行证卡结合管理,国家职业资格继续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对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时配发技能等级卡;新增地方各等级的职业资格实行技能等级卡管理,对鉴定合格者颁发技能等级卡。目前,我市正在10家大中型企业开展细化职工职业资格等级试点工作。
    坚持集团化办学理念,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不断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积极探索职业培训集约化、规模化、网络化的路子。为了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提高培养专业化水平,实现技能人才培养产业化,我市大力整合教育、劳动、农办等职能部门分割管理的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积极打造具有示范性、辐射性、品牌性的高技能人才培训集团。今年年底前,我市将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劳动保障等部门参与,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组建完成重庆市第一个高技能人才培训集团。
    通过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截至2005年底,我市共有城镇从业人员600万,技能劳动者150万,高技能人才24.3万,占技能劳动者的16.2%,其中技师、高级技师6万,占技能劳动者的4%。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了一支以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资源加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切实推进人才强省
(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蒋巨峰)

    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建设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了人才强省战略的总体部署,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推进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2006年6月底,全省高技能人才总数达到56万人。
    一是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统一领导,组织部、人事厅、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我省提出了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为目标,以紧缺技能型人才培养为重点,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带动中初级技能人才梯次发展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2004年,启动实施了“三年两万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目前已培训新技师近3万人,其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1.8万人。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技能人才特别是现代制造业、服务业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省劳动保障厅会同信息产业、教育、国资等部门启动了软件、机电等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开展机电、信息技术、汽车修理和服务类等紧缺技能人才培训25万人(次),其中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6万余人,推动了技能人才队伍整体建设。
    二是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企业的作用。在技能型人才培养中,注重发挥各类职业院校,特别是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的基础性作用,基本形成了灵活开放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目前,全省有高等职业院校44所,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12所,在校生近25万人。我们积极支持职业学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十五”期间,投入国债资金1亿元,改善了54所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了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同时,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着力在企业中建立工学结合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面向在职职工开展普遍的、持续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快培养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采取名师带徒、脱产培训、业余培训以及技术交流、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方式,促进职工岗位成才。鼓励企业逐步提高生产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实行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促进了高技能人才成长。
    三是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为激发全省职工学技术、钻业务、练技能的热情,连续三年组织全省职工开展大规模的技术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对涌现出来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直接晋升职业资格。先后组织开展全省职工技能大赛、国有企业职工技能竞赛、农民工技能大赛等省级技能竞赛39次,对竞赛的优胜者颁发了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人才评选、表彰、奖励范围,省劳动保障、人事等有关部门联合表彰了“四川省技术能手”300名,其中“四川省十大技术能手”100名。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培养和造就大批高技能人才作为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大力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扫除一切不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展的障碍,努力形成高技能人才英才辈出、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新局面。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
(贵州省副省长  孙国强)

    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技术工人队伍中的核心骨干。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不仅需要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还必须有高超技能、精湛技艺和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的参与。我省高技能人才作为产业大军中的优秀代表,在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我省经济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树立科学人才观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省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意义重大。
    我省近年来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但总体上看,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对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认识还不够,重学历、轻技能的社会偏见依然存在,高技能人才总量不足,人才奇缺,技术工人仅占全省职工总数的43.59%,技术工人中高技能人才仅占22.34%。且分布失衡,主要集中在中央和省级大型企业和重点行业,市州地和中小型企业分布极少。高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偏高,断档严重,全省63189名企业高技能人才中,年龄40岁及以下的仅30089人,仅占高技能人才总数的47.62%。文化程度大专及本科以上的仅8249人,仅占高技能人才总数的13.06%。难以适应企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大瓶颈。充分认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必须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进一步提高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政策,改变重学历、轻技能的传统观念和用人倾向,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的先进典型,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与舆论环境。
    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技术工人培养和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鼓励企业与技工学校或职业院校建立合作关系,鼓励开展“订单式培养”,实行优势互补,建立校企合作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提倡建立职工终身培训制度,构建学习型企业体系。
    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健全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在评价内容上,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在评价标准上,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在评价机制上,坚持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在组织实施上,坚持行政指导和技术支持相结合;在管理体制上,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
    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还必须建立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并与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高技能人才实行倾斜的政策,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企业要根据职工技能等级水平和贡献大小,合理安排使用,在岗位测评和确定岗位薪级时,充分考虑技能水平,努力推动高技能人才的合理使用,使高技能人才人尽其才、人尽其用,为实现我省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多更好的贡献。

 

 

 

因地制宜  创新载体  
努力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  郑小明)

    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将其纳入自治区人才开发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因地制宜,创新载体,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指导为核心,以行业企业参与为重点,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依托,以职业技能竞赛为手段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格局。经过不懈努力,自治区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实施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为高技能人才成长创造条件。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技能人才缺乏,是制约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针对这一情况,自治区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职业技能培训。对新生劳动力,进行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有志开业者,开展创业培训;对各类职业院校学生,实施“双证书”制度;对在职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更新和等级提升培训;对“4050”人员,进行再就业上岗培训;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启动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对城乡特困群体,实施“城乡特困家庭子女培训就业援助工程”。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形成了多功能、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取得了明显的培训成果。近年来,全区每年都有2万多人取得中、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特别是2005年和2006年,分别有1.8万和2万名农村劳动力通过规范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扩大了高技能人才数量,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创造了更宽阔、更牢靠的基础条件。
    二、实施“三条通道”,解决高技能人才培养“瓶颈”。一是打通学制教育培训通道。结合宁夏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对技能人才的要求,立足自治区重点产业和重点行业,以培养紧缺人才为重点,在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有重点地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依托优势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建立技师学院,开辟了高技能人才学制教育培训途径。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了《技师学院设置标准和评审办法》,组织专家对基础条件好、有培养高技能人才积极性的职业院校进行了评估,将在今年内设立交通运输、机电、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等若干所技师学院,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层次。二是拓展在职培养通道。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后续主力作用,在原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定点基地基础上,加大政策投入和支持力度,逐步在煤炭、电力、机械、化工等支柱产业、大型企业建立稳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有效调动了行业、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搭建校企合作通道。引导企业、院校结成战略联盟,发挥各自优势,培养学以致用和企业欢迎的高技能人才。目前,部分职业教育院校正在积极探索和拓展定单式培训高技能人才的模式,有的院校还尝试与企业合作,把部分对口职业(工种)的车间建在学校,把学校的实验室建在企业,共同培养企业急需的、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实现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双赢。
    三、开展竞赛和表彰,为高技能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培养、表彰高技能人才,是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手段。自治区注重调动各方面力量,鼓励和支持各行各业举办多种类型的职业技能竞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技术、钻研技能和岗位成才的良好氛围。以加快培养和选拔复合型技能人才为目标,把今年确定为“职业技能竞赛年”。相继组织开展了数控机床操作、机械加工、采油、电力、烹饪等10项职业技能大赛,全区青工职业技能大赛、全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选拔赛和全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一些院校还分别组织了教师和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先后有数十万企业职工、院校师生和社会人员参加。通过集中开展系列竞赛活动展示了宁夏技能人才的风貌,一批又一批青年技能高手脱颖而出,成长为专业领域的领军人物。同时,自治区加大了对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奖励力度,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先后开展了“全区技术能手”评选表彰、“自治区金牌工人”选拔评比和重奖活动;选派高技能人才疗养度假,建立了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等,激发了广大职工热爱本职、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的热情和创造性。

 

 

 

坚持市场导向 完善培养机制
大力推进新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黄昌元)

    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以来,新疆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把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推进新型工作业化进程的重要措施来抓,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疆高技能人才数量短缺、结构失衡的现状。2005年底,全区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达到10.7万人,是2002年的2倍,占到企业职工队伍总数的6.7%。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和管理体系,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急事真正抓起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成立了自治区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了政策措施。几年来,相继下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通知》、《自治区技术技能型人才待遇及表彰奖励办法》、《自治区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办法》、《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基本形成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为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2003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召开了职业培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对近几年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给予10万元的表彰奖励,对10名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和27名2001-2002年度全国和自治区技术能手给予1万元的表彰奖励,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对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其典型做法。
    二、整合和统筹教育培训资源,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创造条件。提高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办学能力,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搭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组建了一、二、三产业职教园区,同时,围绕三大园区,建设一、二、三产业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围绕工业主导产业,建设八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围绕特色产业,每个地州(市)建设特色产业公共实训基地。
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专门安排资金,实施以高技能人才实训师资培养为重点的师资培养计划。广泛吸纳社会、企业有一技之长,掌握绝技绝活的能工巧匠到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任教,提升学校的培养能力。
    三、坚持市场导向,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抓好培养这个基础性关键性环节。大力实施“三年三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在机电、化工、石油、纺织、电力、交通、建筑等七个产业和支柱行业,全面启动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选定17所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技校、大型企业培训中心,做为七个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实施基地,承担七个行业的培训任务。
引导企业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导作用。自治区设立了政府高技能人才培养资金,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 调动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通过积极引导,近年来,涌现了一批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创新思路、创新模式,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
    四、尊重客观实际,尊重劳动创造,不断改进高技能人才评价方法。改进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以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难题能力为考核评价标准,不拘一格培养高技能人才。在大型企业集团中普遍设立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企业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类型等不同要求出发,把业绩评定与国家标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内鉴定模式。积极推进职业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改革,推行职业院校“课程认证”试点,用国家职业标准改造相关专业的课程体系。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积极为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2002年以来,我们共组织67.9万人参加的44个自治区一级竞赛。通过竞赛,有1260人取得了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97人获得“自治区技术能手”称号,有6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选拔评价好企业在职职工中的高技能人才。以企业为主体,依照国家职业标准,由企业对职工通过工作业绩认定、技术水平现场考核等方式,全面开展职工职业资格初次认定,对掌握绝技绝活、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技能人才,破格晋升为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得到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响应,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职工学习技术、钻研技能的积极性。
    五、健全激励机制,着力打造鼓励技能人才积极向上的成长环境。积极建立和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落实高技能人才各项待遇。建立政府评选表彰奖励的激励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由自治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相应证书,并一次性奖励3000元、5000元。鼓励各行各业开展经常性的技术大比武、技能大赛,重奖各类技术能手。对获得自治区组织的“自治区技术能手”和国家组织的“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分别给予1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重奖。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能水平、岗位与业绩挂钩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专业技能岗位津贴,实行岗变薪变;建立“首席技师”、“首席职工”和专业工种带头人制度,与待遇相联系,营造和调动职工主动学习技术的良好风气和积极性。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新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让高技能人才活力得到竞相迸发,能力得到全面施展,成为推动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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