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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为什么要保持离休人员、老红军和二等乙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及如何管理?

62、为什么要保持离休人员、老红军和二等乙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及如何管理?

62、为什么要保持离休人员、老红军和二等乙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及
如何管理?

  离休人员、老红军为新中国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是建国功臣,新中国建立
后,又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贡献,目前他们都年事已高,大多数人疾病缠身。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是为保卫国防安全、参加抗灾抢险和社会主义建设中
负伤的军人,伤残等级在二等乙级以上,生活不能自理或基本自理,因为身体的伤
残以及引发的疾病,造成医疗负担较重。对离休人员、老红军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
伤残军人,解决他们的生活和医疗问题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保持他们的医疗待
遇不变,体现了党和政府关心。

  对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经费采用必要的管理办法,是为了保证离休人员、
老红军医疗经费有稳定的来源,保障他们的医疗待遇,同时控制不必要的医疗费用
支出,减少浪费。按照统一医疗保险行政的要求,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应纳入劳动
保障部门管理范围,具体医疗经费,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按上年离休人员医
疗费用支出核定基数由原资金渠道按期划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统一结算。

解答来源:《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与管理》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999.10)

稿件来源: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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