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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上报2002年下半年我省生育保险工作计划的函
生育保险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上报2002年下半年我省生育保险工作计划的函
琼人劳保函〔2002〕52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
根据4月26日在江苏南京召开的全国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的要求,现将我省20 02年下半年生育保险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制定生育保险配套政策文件
我省生育保险办法已于2001年9月颁布,但相关的配套政策文件尚未出台,至今仍参考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今年下半年,我厅将集中精力,开展有关调研,起草制定生育保险配套政策文件,规范生育保险管理。
二、指导市县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生育保险实施方案
目前,我省只有省直、海口、三亚、琼山4个统筹单位制定了生育保险实施方案,其余19个统筹单位的实施方案仍然没有制定。我厅将加大工作力度,指导督促各统筹单位于年底前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生育保险实施方案。
三、加大覆盖面,力争年底参保人数达20万人
截止2002年一季度,我省实际启动生育保险工作的统筹单位只有省直、海口、三亚3个统筹地区,参保人数14万人。我厅将采取措施,争取年底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20万人。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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