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指南
>>>
生育保险
>>>
各地生育保险动态
辽宁省2002年生育保险工作计划
辽宁省2002年生育保险工作计划
一、各市要继续做好职工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生育保险要为我省“妇女发展纲要”的实施与落实,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各市要做好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情况反馈;
三、根据生育保险的工作需要,对相关政策要适时调整;
四、生育保险未开展统筹的三个市(沈阳、锦州、铁岭),于9月30日以前必须启动;
五、做好生育保险不同企业类型的调研工作。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
二○○二年六月六日
来源: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 话:(010)84201114
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