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业务指南>>>生育保险>>>各地生育保险动态
辽宁省2002年生育保险工作计划

 

辽宁省2002年生育保险工作计划


  一、各市要继续做好职工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生育保险要为我省“妇女发展纲要”的实施与落实,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各市要做好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情况反馈;
  三、根据生育保险的工作需要,对相关政策要适时调整;
  四、生育保险未开展统筹的三个市(沈阳、锦州、铁岭),于9月30日以前必须启动;
  五、做好生育保险不同企业类型的调研工作。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
二○○二年六月六日

来源: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  话:(010)84201114

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