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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以后,我们对2002年生育保险工作进行了研究,确定总的指导思想是:加强指导。完善政策,稳步扩面和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具体有以下4项: 1、完善生育保险有关政策。我们认为,
目前制约生育保险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法制建设滞后问题,今年,省厅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手制定《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争取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出台,进一步促进生育保险工作的开展。 2、稳步扩大覆盖面。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山东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今年新增参保职工50万人。具体方面是切实落实原劳动部关于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我省中央驻鲁企业124户,在职职工112万人,但参保人数非常少。今年,省厅将采取措施,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出发,制定中央企业参保计划。具体工作方法上,准备与基本医疗保险捆绑在一起,凡参加医疗保险的,生育保险同步纳入。在具体操作上可视中央行业、企业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于地方企业相对灵活的方式,提高其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也要将生育保险参保情况作为劳动年检的主要内容,认真检查和监督。 3、加强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鼓励各地出台一些使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相衔接的具体操作办法。以实现资源合理利用;另外不断提高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凡是有条件的地方,女工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都要委托国有银行或经办机构直接发放。 4、总结先进经验,促进改革工作。准备适时召开全省生育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青岛、济南等市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促进生育保险工作向深层次开展。 5、实行生育保险重点联系县(市)制度。要求每个市推荐一个生育保险工作基础好、改革意识强的县(市、区)。由省统一掌握。通过认真指导、长期跟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从而促进生育保险面上工作的开展。
二○○二年六月十日
关于召开全省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的汇报
劳动保障部医疗保险司生育保险处:
9月11日,我厅在烟台招远市召开全省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这次座谈会是自95年以来省厅第一次就我省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召开的专业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前一阶段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交流分析各地工伤保险方面的疑难案件,组织讨论草拟的《山东省城镇企业生育保险规定》和安排部署今后的工作。参加会议的有17个市劳动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科(处)长以及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省社保局医疗保险统筹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曹可元同志到会并作总结讲话。 曹可元说,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关于预防职业伤害事故、保障伤残者及其家属恢复正常生活以及保障女工合法权益采取的法律、法规和措施的总称,它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的劳动保障政策。因此,继续深化和稳步推进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对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基本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以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曹可元认为,通过近10年的改革探索,我省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
一是扩面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实行新制度的县区数和参保人数在全国的位次比较靠前; 二是基金结余量比较大,为今后改革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是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工伤保险共有10个、生育保险共有14个市先后出台了市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是许多市克服困难,不等不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济南、淄博等市与当地公安部门110指挥中心合作,开通了110专线,使工伤事故通过110社会联动信息网络传递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充分发挥了网络的功能。烟台市将招远市作为改革的“试验田”,适时进行扩面;威海市工伤工作起步虽然比较晚,但制度健全,后劲大。青岛市不断完善生育保险“双定”办法,多次受到劳动保障部表扬;
五是实行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的市逐步增多,济南、青岛、潍坊、淄博、枣庄等地把发放的范围从市直单位延伸到各个县区,有关人员享受到了及时、便捷的服务,社会效果非常好。服务质量的提高反过来又促进了两项保险工作的开展。 曹可元指出,
目前我省的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离劳动保障部和广大企业职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与先进省(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近年来两个保险工作进展缓慢,部分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上访、争议、行政诉讼案件呈增长趋势;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实行全市范围保险统筹的少,覆盖人数少;
市直单位和效益好企业参保多,
困难企业参保少;相当部分中央企业还没有真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结余总量不小,但各地相差悬殊,个别市生育保险基金出现负增长;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作进展缓慢;有关政策和制度还不完善、基础管理还相对比较薄弱以及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等等。 关于今后的工作,曹可元认为,今年是我国实施第三步发展战略目标的第一年,10月份又要迎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大事喜事都有,
同时维护社会安定也十分重要。与养老、 医疗等险种相比,
目前工伤和生育保险虽然覆盖面还很小,影响也不大,但从世界和发展的眼光来看,与其国际地位和实际需要极不相称。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央及地方各级领导的重视。今后工作总的思路是坚定信心,扎实工作,
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特别是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切实转变作 风,
改进工作方法,注意研究实际问题,加强具体指导。在这一方面,省厅要带个好头。各地也要加强分类指导和具体指导,积极帮助后进,促进工作健康均衡发展,坚决杜绝十六大期间由于工伤和生育问题引起的集体上访、静坐等影响稳定情况的发生。二是稳步扩大覆盖面。今年省厅已给各市确定了工伤保险新增扩面工作任务,这个指标已经分解到各市,而且扩面指标是经过各市核定后反馈到省里的,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措施,保证任务的完成。省厅也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年底要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于中央企业参保问题,
即将出台的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属地参保只是时间问题。各地回去后, 可以对本统筹地区内的中央企业情况进行摸底,为明年工作打好基础。
目前省厅正在深入调研,积极进行《山东省企业、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暂行规定》和《山东省企业生育保险暂行规定》两个政府规章制定前的准备工作,其中《生育保险暂行规定》,会后要印发到各市,广泛征求意见。生育保险扩面虽然没有硬指标,但各地也要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要求,结合实际,加快生育保险改革步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医疗保险改革办法,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并抓紧实施。三是坚持抓基础管理工作。
中央要求将今年作为“调查研究年”和“转变作风年”,各地也要按照部、省的要求认真搞好“四基”建设。要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大局出发,不等不靠,按照属地原则,制定和调整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要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今后,有条件的地方都要逐步对各项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地务必引起重视,要借机构改革的时机,实现职能、机构、人员、工作四到位;
另外还要重视信息网络建设,发挥信息网络支持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功能。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要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同时采取措施,
强化学习和培训工作。省厅要一如既往地为各地从事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同志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采取各种形式,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把在岗人员轮训一遍,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本次会议时间虽短,但参会人员本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讨论,畅所欲言。一些代表提出了许多可供参考的建议,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同时, 我们也希望部、 司领导经常到山东检查指导工作,促进我省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特此报告。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劳动保障部医保司生育保险处:
接到部生育保险处电话后,我们对今年上半年我省生育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度和分析。现将基本情况和参保人数下降原因简要汇报如下: 截止今年上半年,我省共有16个市开展了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参保人数达到322.7万人
,但比去年减少9.2万人。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今年以来,我省部分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军工企业和国有企业相继破产,原企业职工作为失业人员进行安置。从不同程度上减少了参保人数。二是济南、莱芜等市在机构改革之后,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参保人数进行了重新核定,将一些未参加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单位进行了核销。
特此报告。
山东省劳动保障厅 医疗保险处 二○○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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