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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2年职工生育保险工作计划要点

关于报送我区2002年生育保险工作计划的函
    新劳社函字〔2002〕198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
   现将我区2002年职工生育保险工作计划要点报上,请审阅。 

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2002年职工生育保险工作计划要点


  2002年,我区在生育保险工作按照“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基础管理,稳步扩大覆盖面,促进生育保险向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健康轨道发展”的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拟定自治区生育保险办法。根据全国人大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我们将会同自治区计生委、妇联、工会等部门开展生育保险调研,拟定自治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二、积极扩大覆盖面,力争在年底以前完成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5万人的目标。
  三、完善机构,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工作机构。对已建立生育保险的地区,要完善政策,重点做好有关政策的衔接和规范工作,提高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率和生育保险费的收缴率,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保证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合理待遇。
  四、加强生育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生育保险宣传提纲,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使全社会都认识到开展生育保险的重要意义。


来源: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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