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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社会统筹的地区如何领取生育保险费?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
来源: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 话:(010)84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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