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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沿革
      企业年金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建设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力
,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根据中央确定的原则精神,劳动保障部相继颁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部门规章和六个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程序和待遇计发办法,明确了企业年金管理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营规则。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劳动保障部颁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4号),组成了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并商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同意,认定了第一批37个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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