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第十四批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在此批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中,理财规划师和秘书标准系新修订标准,原标准相应废止;芳香保健师标准系试行标准。 二OO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第十四批理财规划师等3个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备注 1 2-07-03-04 理财规划师(2006年版) 修 订 2 3-01-02-01 秘书(2006年版) 修 订 3 4-04-03-06 芳香保健师(☆) 试 行 注:☆号表示新职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第十四批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在此批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中,理财规划师和秘书标准系新修订标准,原标准相应废止;芳香保健师标准系试行标准。
二OO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第十四批理财规划师等3个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备注
1 2-07-03-04 理财规划师(2006年版) 修 订
2 3-01-02-01 秘书(2006年版) 修 订
3 4-04-03-06 芳香保健师(☆) 试 行
注:☆号表示新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