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业务指南>>>劳动关系>>>业务动态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十次会议纪要

2006年9月25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十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王东进,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华福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孙宝树,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陈光复,以及三方会议成员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王东进同志主持。会议主要议题是听取国家三方会议办公室关于第九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开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情况、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情况的通报;审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专业委员会组建方案》和《关于调整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组成人员的建议》;对中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五周年编撰工作进行讨论。主要情况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关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九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第九次国家三方会议以来,国家三方会议办公室积极协调各方认真落实九次会议的议定事项,获得了明显效果。一是积极推进实施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2006年3月31日,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共同下发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7月25日,三方又联合召开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视频会议,对落实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作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专门作了重要批示,对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王兆国同志的批示精神和视频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使这项工作在全国全面展开,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广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于2006年7月份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并在7月25日召开的视频会议上再次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在各地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各地迅速掀起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高潮。目前已有30个省(区、市)开展了以促进企业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的创建活动。三是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反复协商和修改,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于2006年8月17日下发了《关于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随着各地对《意见》的贯彻落实,对于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在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企业集中和行业集群地区的建立与实施,必将发挥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国家三方会议的自身建设。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经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九次会议批准,国家三方会议办公室于6月19日设立常设办事机构,由三方各派专职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常设办事机构设立后,在办公室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加强自身基础建设,制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在三方会议的组织协调和信息交流等方面开始发挥积极作用。五是积极参与劳动立法工作。三方积极主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立法工作,在修改《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劳动争议处理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二)关于各地开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情况。截至目前,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了实施方案。主要作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各地都成立了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组织机构,实行了目标责任制。有的地区还将劳动合同签订率纳入各级政府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二是进一步细化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各地普遍因地制宜地确定了本地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具体目标。多数地区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原则,分别按照企业所有制性质、企业规模、企业销售情况、不同行业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三是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各地通过采取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全面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建立定点联系机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制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等措施,推动三年行动计划广泛深入开展。
(三)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情况。目前,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署开展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初步形成了 "党委加强领导,政府重视支持,三方积极协作,各方齐抓共促,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可喜局面。一是各地坚持党委领导、得到政府重视支持。有的地区将创建活动纳入党政工作目标规划之中;有的地区省委、省政府下发或转发创建活动文件;有的地区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或省委常委、副省(市)长、省(市)人大领导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二是依托三方机构、联合各方齐抓共推。据对已经开展创建活动的30个省(区、市)的统计,其中22个是依托三方或以三方为主体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三是明确考核标准和工作目标。各地坚持从实际出发,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标准,规范了评选表彰办法。四是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十分注重发现、培育和选树创建活动先进典型,通过总结、交流、表彰,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有益经验,典型引路,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国家三方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在全国影响很大、发展势头良好。但要看到取得的成绩只是初步的,任务还很艰巨。各级三方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围绕工作重点,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专业委员会组建方案
会议同意三方会议办公室关于先期建立劳动关系法律政策研究委员会、企业工资分配研究委员会和集体协商委员会的建议。经与会成员认真审议和讨论,会议原则通过了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任务、组织机构和领导等。国家三方会议各专业委员会是政策研究和咨询机构,负责围绕国家三方会议在不同时期协调劳动关系的重点工作开展专业性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政策建议,为国家三方会议积极参与国家有关劳动关系立法,以及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参考意见。各专业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劳动关系法律政策研究委员会主任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国家三方会议副主席担任;企业工资分配研究委员会主任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的国家三方会议副主席担任;集体协商委员会主任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国家三方会议副主席担任;第一副主任由国家三方会议聘请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担任;第二副主任由国家三方会议成员担任。各专业委员会的成员由三方的专业工作人员以及其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和教学、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组成。会议要求国家三方会议办公室近期抓紧落实。
三、国家三方会议主席、副主席分别发表讲话
王东进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各级三方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理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准确把握和谐劳动关系的内涵和核心,努力实现"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基本健全,调整体制、制度和机制比较完善,劳动关系依法建立和运行,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诉求渠道畅通,劳动纠纷依法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关系调整要按照社会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平衡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关系,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建立起相互理解、信任、合作的关系,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劳动者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企业效益稳步提高,劳动者合理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实现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互赢;通过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经济稳步增长、社会稳定祥和。
"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核心是要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平衡利益分配关系。把握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内涵和核心,也就找到了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入手点和着力点。要从解决劳动者基本权益维护方面和利益分配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深入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病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法制建设;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进一步推动完善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工时和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管理工作。
孙宝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立5年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政府及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各级三方相互信任支持,彼此合作共事,积极努力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我们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发挥三方优势,切实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入推动三方协调机制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发挥三方协调机制的合力优势,坚持统一步调,合作联动;二是发挥三方协调机制的各自优势,坚持各尽其职,落实责任;三是发挥三方协调机制的整体优势,坚持区别层次,明确重点;四是发挥我国三方协调机制的特色和优势,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陈光复同志在讲话中回顾了三方机制建立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密切协作,不断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努力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三方机制,为中国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实践表明,做好三方机制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注意保护和调动企业和职工两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积极不断推进企联系统组织建设和雇主工作,为开展三方机制打好基础。要通过总结工作实践和学习、借鉴有益经验,推进工作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要注重开展三方机制和劳动关系领域的调查研究工作。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调研重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解决方案,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参与有关劳动关系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注重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  话:(010)84201114

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