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业务指南>>>就业与再就业>>>政策法规>>>国家政策法规
关于推广职业岗位知识介绍资料片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7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全面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进一步拓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决定在全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广使用《职业岗位知识介绍资料片》(以下简称《岗位介绍资料片》),作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展示的必备工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介绍资料片》的基本内容和使用方式。

  (一)《岗位介绍资料片》是上海市劳动保障局针对部分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不了解实际职业(工种)情况、许多求职者不了解具体岗位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的现状组织开发的,共包括400多个常见就业岗位,每个岗位介绍中有“职业岗位概况”、“主要工作内容与工作流程”和“基本素质和技能”等内容,简明扼要,直观形象,是帮助求职人员把握就业方向、提高求职成功率的有效措施,也是提升就业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培训机构培训效果的有效工具。

  (二)按照全国推广使用的要求,我部委托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上海分中心对《岗位介绍资料片》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开发两个配套应用软件,一套用于在各地劳动力市场网站中通过视频方式点播(网络版),一套用于综合性服务场所职业展示区通过电脑点播(单机版),同时配发在DVD播放机上播放的DVD光盘。

  二、《岗位介绍资料片》由我部统一向各地免费发放,包括:每个地级城市1套劳动力市场网站点播标准版、3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计算机点播单机版,每省3套DVD播放版,及配套的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同时委托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上海分中心组织相关培训和为各地提供为期一年的相关技术服务。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岗位介绍资料片》推广工作,选派骨干参加统一培训,组织本地区的相关培训,并对本地区推广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各地级城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好本地区《岗位介绍资料片》的安装配置工作和面向求职人员的免费服务工作,做好本地区劳动力市场网站的相应改造工作,并指导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性服务场所全部使用《岗位介绍资料片》作为职业展示区的展示内容之一,有条件的地区应将《岗位介绍资料片》内容安装在本地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中,使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能提供相应的展示服务。

  五、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于2006年12月25日前将本地区地级城市名单和邮寄地址报我部培训就业司(附表)。

  附件:《劳动力市场常见岗位介绍》光盘需求订单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点击下载

  

  

  

  

  

  

  

  

来源: 培训就业司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  话:(010)84201114

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