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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贯彻全国劳动工资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的意见 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基础,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建设,也是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面临着头绪多、战线长、任务重、责任大的局面和基础工作薄弱、工作手段缺乏的困境。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已成为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就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讲话精神,不断创新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体制。 各区县要结合本区县的实际情况,就加强街乡和社区劳动关系工作平台建设研究具体措施,积极探索和实践,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础能力为目的,从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目标、工作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等方面研究加强街道、社区的劳动关系工作平台建设,开展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平台试点工作。市里选择2至3个区县,各区县选择1至3个街乡进行试点。依托街乡劳动科或社保所,建立街乡、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明确其职责和任务。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形成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将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向基层延伸,在街道、社区开展摸清企业和用工底数,推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协助监督执法和调处劳动争议,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提升基层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 (二)大力加强基础性工作,充实和完善管理手段。 一是要着手建立企业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各区县要统筹规划,利用社保信息库、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等信息源,逐步建立辖区企业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通过现有的区县、街乡两级工作模式和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摸清辖区企业底数,并将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纳入信息系统,为实现我市劳动关系信息化、网格化管理创造条件。二是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终止、解除情况的统计工作,扩大企业统计范围,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提供数据支持;以此为基础,做好全市劳动合同运行情况的监控工作。三是各区县要建立劳动合同抽样调查制度,完善抽样调查的范围和内容,增强调查方法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通过街乡和社区工作平台,每季度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调查,掌握辖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大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力度,各区县要在今年6月和9月底之前对本辖区30人以下的非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两次抽样调查,并将结果上报市局。 (三)建立和完善以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为主要环节的调整劳动关系机制。 健全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为内容的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为主体的社会协调机制;以举报、申诉为主要方式的依法维权工作机制;以集体争议为主要矛盾的排查调处机制;以群体上访为主体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以信访、电话咨询为主渠道的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劳动关系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推动企业"签合同、上保险、保工资"的工作合力。 建立劳动关系工作体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区县要开阔思路,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力争年底前使这项工作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二、进一步做好劳动工资工作,全面落实2007年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第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推进。从对全市地方企业劳动合同统计情况看,截至3月底,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9.76%;一季度全市地方企业,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为92.9%,高于1996年至2006年的平均水平,保持了劳动关系的平稳过渡。各区县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以"签合同、上保险、保工资"为主题的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0万份,为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集体合同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3月底,全市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共有5811户,覆盖职工94.75万人。其中,新增签订集体合同企业557户,覆盖职工11.9万人。 三是全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一季度街乡三方会议制度建设达到93%,已完成年初下达的90%的工作目标。各区县依托街乡劳动科,将各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指标分解下达给基层,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部分区县创新管理模式,在街乡开展网格化管理的试点。基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平台的作用逐渐显现。 四是推进企业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取得进展。按照国办发91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建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劳动、建委、财政、国资委、公安等11家单位参加的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若干实施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取得初步进展。 五是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预留账户稳步推进。截至3月底,共有822个工地、1421户建筑企业纳入了监控系统,涉及农民工12.3万人。推进设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工作取得进展,本市辖区内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共签订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协议书216份,预留资金5078万元,为预防和化解拖欠工资纠纷创造了条件。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础性工作较为薄弱,对全市各类企业情况和用工底数不清,对全面完成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计划影响较大。 二是企业劳动合同统计范围较小,难以发挥监控作用。一季度绝大多数区县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数没有明显增长,各区县监控企业总量只达到年初下达任务的29.6%;目前,全市仅有6074户企业,107.2万职工纳入统计范围,一些规模企业劳动合同运行情况尚未纳入我们视野,难以对全市整体情况做出分析和判断。 三是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工作在各区县发展不平衡,集体合同续订率较低,一季度续订率仅为47.3%,造成原有企业覆盖面减少。 四是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有待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 五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的范围过窄。 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劳动工资工作的发展,必须下大力气,着力解决这些问题。 (三)进一步做好2007年的重点工作 1.积极配合劳动监察,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治理活动。各区县要抓住5至8月全市劳动用工大检查的时机,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规范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中的30人以下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处罚力度,通报一批违法企业,营造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签订劳动合同高度关注的氛围,推动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确保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各区县要将专项治理情况于9月中旬书面报送市局。为推动劳动合同的实施,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要求,各区县要结合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和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培育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街乡和企业,发挥示范单位的引导作用。市局将确定2至3个区县作为全国"百市示范点"单位,各区县要选择2-3个街道(乡镇)和一些企业,开展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点活动,通过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大力推动劳动合同的实施。
2.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参与面。一是要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加大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区的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宣讲团、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以行业协会组织为单位,在各类企业中大力推广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典型经验,特别是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的非公企业典型代表,要让他们现身说法,发挥他们的影响力,营造创建活动的社会氛围,使更多的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参与创建活动;到年底,各区县申报和评选的和谐劳动关系单位都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二是要在总结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对去年申报不合格的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重点加强辅导,缺什么补什么,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力争年底前达到创建标准。三是要加大对工业园区扶植力度。有工业园区的区县要深入园区了解劳动关系现状,指导园区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确定培育和扶植的重点园区,加大指导力度,力争年底前有更多的园区申报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对已评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业园区,区县要对其提出劳动合同签订率和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的工作要求和目标,要有更多的园区企业成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四是各区县要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通过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社区、和谐劳动关系工地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3.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全面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是一项重要工作目标,劳动关系三方要以建工会的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将确立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作为协商的重点。在非公企业集中的地区要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要特别关注集体合同续订工作,提高续订率是保持集体合同覆盖面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对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注重提高集体合同质量。各区县要培育和树立一批开展集体协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典型单位,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今年市政协要组织政协委员对我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各区县要认真做好近年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情况总结和检查的准备工作,9月底之前要将书面总结报送市局。 另外,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若干实施意见》。按照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的部署,在5月底之前将工作协调机构组成人员和本区县企业工资拖欠摸底调查情况报送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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