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1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1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7]4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沈阳市通用机械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拟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山东省临沂市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标准》,拟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一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07449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