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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
企业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否受理?
职工对用人单位的开除、除名、辞退不服,向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提出申诉,因此超过了申请仲裁时效而申请仲裁时,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
当事人怎样委托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或者企业,若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工伤结论不服,应如何处理?
未经仲裁程序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
仲裁委员会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发生劳动争议为什么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诉?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向哪一级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仲裁申诉时效、办案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遵循哪些原则?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  话:(010)84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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