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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
宋京燕
按照金保工程建设规划,金保工程应用系统是由业务管理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基金监管系统、宏观决策系统四个部分组成,其中,业务管理系统是四个应用系统中的基础部分,除完成各项业务经办数据处理和基础数据管理外,还为其他三个应用系统提供了数据来源和应用支撑。按照业务划分,业务管理系统涵盖了社会保险和劳动力市场两大业务领域。
业务管理系统建设以中心城市集中式资源数据库为基础,依靠市域网和全国广域网,借助社会保障卡、指纹系统、CA认证体系等辅助手段,实现对社会保险和劳动力市场各项业务经办的支持。在社会保险和劳动力市场两个系统之间存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关系。
一、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设计理念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主要支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项业务。具体来讲,包括社会保险的登记、申报、征缴、支付(含异地支付)、财务、稽核、统计等业务经办全过程的管理,以及信息交换、网上缴费申报、异地领取养老金和就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业务处理。
社会保险各项业务领域间的信息交换和流程关系比较复杂,特别是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帐户管理间存在相对紧密的耦合程度。根据这一业务特点,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本着“统一征缴,分险种支付”的原则进行设计,实现基础信息一个入口,各业务子系统共享。这种设计一方面保持了基本业务操作的一致性,杜绝信息孤岛所带来的管理问题;另一方面将方便参保对象、简化办事流程。具体来讲,采用自顶向下的方法将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分解为各个子系统,各子系统分解为各功能模块,明确各功能模块、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与接口指标,实现各功能模块和各子系统的分解与组装,达到完成总体功能的目标。
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组成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包括如下几类子系统:
1.公共业务子系统。处理各子系统共有的公共业务,包括缴费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管理、社会保险关系管理、基金征集、帐户管理等部分,处理结果为各子系统所共享。
2.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子系统、失业保险业务管理子系统、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子系统、工伤保险业务管理子系统、生育保险业务管理子系统、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子系统、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子系统。这些子系统各自处理相对独立的专项业务,主要是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与支付。
3.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及异地领取养老金、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主要处理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的各类异地业务经办。
4.财务管理子系统。主要处理基金帐户的各类单据凭证,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表。
5.业务管理与财务接口处理模块、各部门业务管理接口处理模块。主要是建立与各系统的接口关系,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换。具体包括金保工程内部的劳动力市场业务管理系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外部的公安、财政、地税、民政、卫生、金融等部门。
6.综合统计查询和服务模块。对各子系统实现基本的查询功能,以辅助业务经办。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各子系统在功能上各有不同的侧重点,时序严格、相互衔接、相互制约,通过信息交换紧密相联。如基本信息由各子系统共用,业务信息由各子系统专用,个人状态信息在不同子系统模块间传递等。同时按照“横向对接”的原则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
三、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的相关要求
开发上,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牵涉的业务流十分复杂,必须充分做好前期的需求分析和设计,以降低开发风险,减少运行错误的发生。
性能上,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业务发生频率较高,且各项保险业务的发生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因此,要求系统具有快速的响应时间和较大的吞吐量。同时,由于整个业务流与基金直接相关,则要求系统具有较高的精度。
运行上,由于系统的复杂性,要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同时,由于我国社保政策仍处于调整阶段,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需要具有适应业务调整而及时变更的能力。因此,良好的系统再开发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摘自《中国劳动保障报》2004.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