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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介绍

王娅忻

根据金保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劳动保障部拟于近期继全国联网养老保险监测应用之后,启动金保工程第二项全国联网应用——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

一、工作目标和内容

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工作的目标,是在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依托“金保工程”信息网络,实现全国范围内市、省、中央三级对登记失业人员和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情况的信息监测,为各级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支持。

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工作由中央、省、市三级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完成。

市级的主要任务是:将市级数据中心生产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和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的原始信息,按照统一的标准,定期转入市级数据中心统一的交换区,形成市级交换库。按期对交换库数据依照统一标准进行统计,将结果存放在市级数据中心决策区的统计库中。按期将市级交换库中的原始信息上传到省级数据中心。

省级的主要任务是:将各市上传的原始信息在省级数据中心交换区合并,形成省级交换库,同时将信息追加到省级数据中心决策区,形成省级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数据库;按期对省级交换库数据依照统一标准进行统计,将结果存放在在省级决策区的统计库中。同时按期将省级交换库中的原始信息和统计结果上传到劳动保障部中央级数据中心。

劳动保障部的主要任务是:将各省上传的原始信息在中央级数据中心交换区合并后追加到中央级数据中心决策区,形成全国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数据库。按期对该监测数据库中的原始数据依照统一标准进行统计,将结果存放在决策区的统计库中。

此外,中央、省、市三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按照统一技术要求和进度要求分别建立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监测信息分析制度。如对失业登记人员和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失业前的就业状态、再就业情况的分析及对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的缴领状况的掌握等。以此来实现对全国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的掌握和分析。

二、几个相关事项

1.关于数据标准。劳动保障部根据宏观分析监测需要,在充分听取地方意见的基础上,统一设定监测指标。指标的分类和代码与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和即将发布的劳动99三版保持一致。指标的编码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结构通则》。

2.关于监测软件。劳动保障部统一开发监测软件并提供地方使用,支持数据上传。对于使用劳动99以及失业保险使用社保核心平台的地区,部里将统一提供由生产区到交换区的数据提取和转换程序,其他地区需自行开发数据转换程序。

3.关于网络通道。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的数据上报统一由金保工程部—省—市主干网来实现,不另建网络系统和网络中心。各级数据中心、各级主干网络在承担养老保险宏观分析信息采集与传输任务的同时,也要承担起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数据的采集、存储和传输工作。

4.关于数据的准备。在部里有关监测制度和技术标准下发后,各地应及时做好数据的整理和核对工作。对于数据项目不全的,应补齐补记,做到全部记实。对已列为全国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基本项目的数据,应如实采集、上报,不瞒报、不修改。

5.关于调度制度。劳动保障部将把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纳入金保工程调度制度当中,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同时,将组织专项检查,着重检查监测工作的准备情况,包括基础工作规范情况、数据库指标体系的落实情况、基本项目建立健全和数据记实情况等。对于各地在监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将及时给予指导。

 

摘自《中国劳动保障报》20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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