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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本级立项稳步推进,地方立项抓紧启动
2003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金保工程全国整体正式立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金保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意见,我部抓紧进行了中央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做好“金保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3号),组织各地开展本地区金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2003年12月,国家发改委对我部上报的金保工程一期(中央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并对项目承担单位、系统建设总目标、工程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提出了明确的批复意见。同时要求,“敦促各省劳动保障部门按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原则,抓紧编制本省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现行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报批”。截至2004年1月,北京、陕西、新疆、新疆建设兵团、宁夏、青海、吉林、云南、内蒙、广西、江苏、辽宁、贵州、江西、海南、安徽、河南、浙江、天津、山东、湖南、重庆、广东、河北、黑龙江、福建、甘肃、西藏、四川等29个地区先后向我部上报了本地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在一期项目中申请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立项的有北京、天津、黑龙江、江苏、河南、广东、青海、重庆、宁夏等地;其余地区为申请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立项。截止2004年1月,已通过我部审查的有北京、青海、陕西、天津、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云南等11个地区。
金保工程一期(中央部分)的初步设计已于12月下旬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尚未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地区,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金保工程在国家立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部省联网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部里有关单位和首批联网省市的共同努力,截止2003年12月底,天津、辽宁、陕西、山东、河南、河北、浙江、湖北、湖南、北京、福建、四川等12个省市先后实现了与我部的联网。截止2004年1月,12个省市养老保险宏观分析数据上报情况见附表。
三、加快统一建设劳动保障信息系统
根据金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安排和建设要求,我部于2003年12月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金保工程,统一建设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意见》(劳社部函〔2003〕174号),对各级数据中心、市域网建设、全国联网和各应用子系统等项建设任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养老保险宏观分析、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监测、工伤保险管理服务监测、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异地业务协同管理、劳动力市场信息监测等项全国联网重点应用任务进行了部署。
根据174号文件精神,2004年金保工程建设要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要求,完成部本级的立项工作,协助地方完成立项工作;完成部省联网,扩大联网应用;完成各项试点工作,积累金保工程建设经验;长远与过渡结合,推进各级数据中心建设;急用为先,推进统一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工作;统筹兼顾,推进其他各项信息化工作。
附表:金保工程首批联网省市养老保险宏观分析数据上报情况表
附表:
金保工程首批联网省市养老保险
宏观分析数据上报情况表
单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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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数据量情况 |
|
参保单位库 |
在职人员库 |
离退休人员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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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
20064 |
2944237 |
1142091 |
|
辽宁省 |
88749 |
3216032 |
1552704 |
|
陕西省 |
9879 |
1789445 |
811408 |
|
北京市 |
66346 |
2986665 |
1244656 |
|
福建省 |
13043 |
780727 |
165275 |
|
山东省 |
44403 |
3167445 |
658997 |
|
河南省 |
4254 |
1554320 |
572486 |
|
河北省 |
3818 |
656327 |
25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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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1790 |
275956 |
77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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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17038 |
2523526 |
920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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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43024 |
4051506 |
1942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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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6 |
393 |
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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