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专题>>>金保工程>>>金保工程情况通报
2003年金保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一、部本级立项稳步推进,地方立项抓紧启动

2003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金保工程全国整体正式立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金保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意见,我部抓紧进行了中央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做好“金保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3号),组织各地开展本地区金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2003年12月,国家发改委对我部上报的金保工程一期(中央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并对项目承担单位、系统建设总目标、工程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提出了明确的批复意见。同时要求,“敦促各省劳动保障部门按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原则,抓紧编制本省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现行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报批”。截至2004年1月,北京、陕西、新疆、新疆建设兵团、宁夏、青海、吉林、云南、内蒙、广西、江苏、辽宁、贵州、江西、海南、安徽、河南、浙江、天津、山东、湖南、重庆、广东、河北、黑龙江、福建、甘肃、西藏、四川等29个地区先后向我部上报了本地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在一期项目中申请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立项的有北京、天津、黑龙江、江苏、河南、广东、青海、重庆、宁夏等地;其余地区为申请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立项。截止2004年1月,已通过我部审查的有北京、青海、陕西、天津、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云南等11个地区。

金保工程一期(中央部分)的初步设计已于12月下旬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尚未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地区,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金保工程在国家立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部省联网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部里有关单位和首批联网省市的共同努力,截止2003年12月底,天津、辽宁、陕西、山东、河南、河北、浙江、湖北、湖南、北京、福建、四川等12个省市先后实现了与我部的联网。截止2004年1月,12个省市养老保险宏观分析数据上报情况见附表。

三、加快统一建设劳动保障信息系统

根据金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安排和建设要求,我部于2003年12月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金保工程,统一建设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意见》(劳社部函〔2003〕174号),对各级数据中心、市域网建设、全国联网和各应用子系统等项建设任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养老保险宏观分析、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监测、工伤保险管理服务监测、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异地业务协同管理、劳动力市场信息监测等项全国联网重点应用任务进行了部署。

根据174号文件精神,2004年金保工程建设要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要求,完成部本级的立项工作,协助地方完成立项工作;完成部省联网,扩大联网应用;完成各项试点工作,积累金保工程建设经验;长远与过渡结合,推进各级数据中心建设;急用为先,推进统一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工作;统筹兼顾,推进其他各项信息化工作。

附表:金保工程首批联网省市养老保险宏观分析数据上报情况表

附表:

金保工程首批联网省市养老保险

宏观分析数据上报情况表

                                                 单位:条

地区

数据量情况

参保单位库

在职人员库

离退休人员库

天津市

20064

2944237

1142091

辽宁省

88749

3216032

1552704

陕西省

9879

1789445

811408

北京市

66346

2986665

1244656

福建省

13043

780727

165275

山东省

44403

3167445

658997

河南省

4254

1554320

572486

河北省

3818

656327

258002

浙江省

1790

275956

77982

湖北省

17038

2523526

920257

湖南省

43024

4051506

1942702

四川省

6

393

159


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  话:(010)84201114

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