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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保工程建设稳步推开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信息

第 21 期

(金保工程专辑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ΟΟ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按:为更好地推动“金保工程”建设,我们将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信息》上开辟专辑,将各地进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或意见建议进行通报。

 

金保工程建设稳步推开

 

 自我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22号)后,各地围绕“金保工程”开展了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我部提交的“金保工程“项目建议书已进入专家评估阶段,各地养老保险联网实施计划和部、省端联网相关设施准备工作已着手进行。

 一、上报“金保工程”建设确认函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项目的要求,2003年1月16日,我部下发了《关于确认投资建设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通知》(劳社厅明电〔2003〕1号),要求各地以政府名义向劳动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关于确认投资建设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函》。截至目前,32个省份中,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29个省份已上报了政府签发的确认函。我部已将各省市确认函情况汇总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尚未上报确认函的省市,要加快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好工作中的问题,确保“金保工程”在国家的立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推动各地立项工作

 为推动各地立项申请工作,我部已向各省市下发了项目建议书标准格式(电子版),为各地“金保工程”的立项申请提供了参照模版。各地应参照我部下发的项目建议书标准格式,抓紧做好本地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并与当地立项审批部门做好沟通,加快推动本地立项工作。

 三、天津、辽宁将率先实现与部联网

 2003年3月14日,我部召集天津市、辽宁省劳动保障厅(局),就2003年上半年二省市率先与部实现联网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确保天津、辽宁联网工程顺利实施,3月底,我部对联网工作进行了调研,就网络平台搭建、设备配置、数据转换等技术问题进行了研究,并确定了详细的联网方案、联网指标和实施进度表。

 四、各省市着手制定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实施计划

 除天津、辽宁以外,安徽、江西、福建、湖南、海南、重庆、四川、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9个单位已正式上报了实施计划;北京、江苏、山东、河南、湖北、宁夏等6个单位上报了计划草案。

尚未制定或未正式上报实施计划的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实施意见的通知》(劳社厅函〔2003〕73号)文件要求,抓紧制定和正式上报实施计划。

 五、部省联网相关设施着手准备

 按照73号文件要求,我部着手对部端联网场地、设备、通信线路和全国统一的联网软件进行了准备,目前已完成中央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方案和设备配置方案,5月份将完成中心机房、联网设备的准备和通信线路的申请,以及养老保险全国联网软件的开发。此外,部省联网的线路选择和中间件选择等有关工作,也正在进行当中。

 部分省区市厅(局)也正在抓紧准备部省联网和省市联网省端设施建设。请各地进一步抓紧做好省市联网和部省联网的场地、设施、线路准备。

 六、调度制度启动

 从4月起,金保工程调度制度开始实施,各地应按《关于建立金保工程建设调度制度的通知》(劳社厅函[2003]208号)要求指派专人负责,据实填写调度表,按月上报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每月5日前(逢节顺延至8日)上报上月情况。4月底前的情况5月8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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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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