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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劳动保障部递补2个职位录用计划,将从报考我部笔试过线考生中调剂,择优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录用计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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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
司局 |
职位简介 |
专业 |
学历 |
政治面貌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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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司 |
行政复议工作
主任科员及以下 |
法律 |
本科
及以上 |
不限 |
需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取得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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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干部局 |
党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
法律 |
研究生 |
党员 |
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
二、递补录用计划报名条件
(一)报考我部笔试过线考生;
(二)符合递补职位的各项条件要求;
(三)符合中组部、人事部《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办法和要求
报名人员需填写《劳动保障部递补录用计划报名表》(附后),于5月24日下午4: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劳动保障部人事教育司,邮件标题务必注明“劳动保障部递补录用计划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后请电话确认。
电话及传真:010-84207730。电子邮箱:gwyks@molss.gov.cn
四、面试人选确定 依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的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生人数。同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各位考生留下手机号码并保持联络畅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教育司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劳动保障部递补录用计划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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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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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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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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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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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照
片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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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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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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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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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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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团)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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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职务
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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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中央、国家机关统一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申论”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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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考部委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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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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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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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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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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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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