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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人口计生委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采取9大措施抓好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落实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大力推行农民工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成功经验。总结和推广流动人口区域管理和协作的经验和做法,推进农民工计划生育区域管理和协作。
二是督促各地把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等支出项目所必需的经费,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是做好农民工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工作。指导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安全有效避孕节育措施,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保障农民工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技术服务的落实。 四是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免费发放工作。
五是加强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发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软件 六是积极构建社区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平台,发挥社区管理服务的重要作用 七是加强和改进农民工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工作。
八是积极参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研究制定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及措施。 九是积极探索农民工计划生育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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