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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部署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

    国家安监总局5月16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对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法保障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权益。对不同经济类型、行业、规模企业的农民工安全健康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贯彻落实《安全法》,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等的修订制定工作,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的各项法规及标准。

    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别抓好高危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各种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中,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和学习。

    三是认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工作,为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创造条件。开展以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煤矿井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监管监察水平。

    四是严厉查处事故,依法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完善事故公告制度,定期在媒体公告特大以上事故的处理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发挥警示作用。监督事故处理决定的落实,并将此纳入专项监察的内容。

    五是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快高危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进程,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来源: 国务院农民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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