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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从五方面抓紧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国资委5月30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从5个方面解决农民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中央企业要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二是严格执行与农民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央企业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三是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中央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的主体责任,向农民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对可能受职业危害的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四是要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必须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交纳工伤保险费;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为从事高风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五是努力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中央企业中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造农民工集体宿舍。有条件的地方,中央企业聘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

来源: 国务院农民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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