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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近期研究确定了今年贯彻落实5号文件的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指导各地改进农民工参与村委会选举的方式和方法。对集体外出的农民工,村选举委员会应当通知其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并妥善安排各项选举事宜,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均应采取有效方式通知农民工,征求他们意见,实行民主决策。
二是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提高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结合乡镇体制改革,继续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乡镇撤并工作;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不断优化乡镇布局;按照有利经济建设,有利行政管理的原则,合理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小城镇的规模效益和经济承载能力,促进小城镇可持续发展,提高小城镇对农民工的吸纳能力。对农民工遭遇意外而一时生活无着的,民政部门可以给予临时性救助;对已经落户城镇的农民工,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三是发挥社区管理服务的重要作用。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提高农民工自主维权能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指导社区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水平;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满足农民工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发展和规范与农民工有关的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种民间社区组织,为农民工提供多种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政治权利。拓展农民工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渠道,鼓励、支持农民工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社区组织的民主管理以及其它民主政治活动。
四是切实做好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协助做好社区卫生、计划生育等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工作,为农民工困难人员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开展解决农民工衣被等生活困难的专项慈善救助活动。将农民工的生殖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纳入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经常性工作,实行与本地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社区公益性文化活动阵地向农民工免费开放。探索将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民工,实行本外地居民一体化的社区管理与服务。落实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费。发挥农民工中志愿者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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