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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贯彻落实5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于5月12日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由自治区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农民工工作。《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重点要放到由南疆经济欠发达地区向北疆经济较发达地区转移,由一产向二、三产业转移,由区内向区外转移。积极引导和组织农牧民参与当地农村水利、农村电网改造、道路建设以及还林还草等基础设施和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要加强对接,有组织地在输出地和输入地、输出方和输入方之间建立协作关系,引导用人单位在农村建立劳务基地,强化技能培训。大力挖掘农牧区特殊资源潜力,开展农牧区旅游资源,开辟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的新途径。
来源: 国务院农民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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