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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精神,福建省副省长、省农民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李川率省农民工工作督导组赴漳州、厦门、泉州三市,对农民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社区、乡(村)进行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各地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了许多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漳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市一级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村级劳务站,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帮助;厦门市在全市实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基本标准认证和诚信管理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泉州市整合部门力量,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农民工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在督察过程中,李川副省长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和省政府14号文件精神,按照福建省农民工工作要点,结合当地实际,抓基层、抓基础,勇于探索,注重从机制上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地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农民转移就业。针对农民转移就业前分布在农村,转移就业后依托在社区的特点,要将农民工基础工作延伸到村和社区,建立服务平台,摸清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全面掌握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信息资源,做到农村劳动力供给和企业用工需求情况两头清。在此基础上,依托劳务派遣工作载体,更有效地引导、组织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二是加大技能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农民工转移就业能力。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既是农民实现转移就业的前提条件,也是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有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整合现有各类教育资源,根据企业用工和农民求职需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大力开展定单、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三是切实采取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力清旧欠,防止新欠。要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要认真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提高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要保证农民工子女就学。工青妇等群团要充分发挥维权作用,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力度。
四是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流动性大,职业安全问题突出,各地要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煤炭、矿山、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要全员参保。要积极探索更加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低费率、广覆盖、可接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解决好农民工患病、养老、失业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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