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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总公司推进“五统一”管理保障农民工权益
    近年来,三峡总公司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提出了对农民工实行"五统一"的管理目标,即"统一用工、统一劳保、统一住宿、统一培训、统一工资"。2006年6月15日,三峡总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主要参建单位共45名主要负责人,对照5号文件找差距,提出了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权益的目标要求和措施,明确了业主、监理、施工单位规范农民工管理的职责。
    三峡总公司对施工单位的132家协作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56家协作队伍已清退34家。有效遏制了转包、层层分包、挂靠等不规范的行为,建立了农民工档案,农民工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三证"齐全,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有效避免了以包代管。
    三峡总公司特别重视农民工的劳动保护和权益保障。要要求各个作业队开始作业前召开"班前会",全员按规定劳保着装,佩戴上岗证,列队集合做工前体操,作业队负责人指出当天的作业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然后,检查每人的劳动保护用品,确认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为落实"统一食宿"的要求,三峡总公司拨专款1744万元,在溪洛渡工地建设了3片农民工营地,建筑面积总计28201平方米。目前,约70%的农民工住进了整齐划一,有专门物业管理,生活设施齐全的营地,上下班由施工单位安排车辆接送,农民工彻底告别了随地乱搭乱建、脏乱差的生活环境。
三峡总公司水电六局溪洛渡施工局对1500多名农民工 建立了管理档案,专门设置了农民工培训教室,有计划地组 织农民工培训。向下属8个直属劳务队伍派驻专职书记,书记每天深入到农民工中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峡总公司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确保工资无拖欠。溪洛渡施工区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的2589人,占农民工总人数的64%。溪洛渡工程建设部建立了农民工权益抵押金,分包商按分包合同总金额5%缴纳农民工权益抵压金。凡分包商应发农民工工资其银行资金不足支付的,先从主承包商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支付,仍不足的,经主承包商申请,并报溪洛渡工程建设部同意后,从农民工权益抵压金中支付。
来源: 国务院农民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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