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纳入当地免疫规划,可缴存住房公积金……从现在起,在广西务工的农民工可以更安心地工作了。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农民工可以享受到的五大公共服务作出具体规定。
●把农民工同住子女纳入当地免疫规划,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保证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连续性,提高免疫接种率。
●对在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租赁房屋一定期限的农民工可在城镇落户,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优先准予落户。
●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的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当地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收费、管理等方面要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
●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可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
●把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支出范围,免费为农民工办理、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为外出的农民工育龄妇女做一次孕检和落实一项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