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4时许,农民工杨文科找到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哭诉道:"我在一建筑工地打工,老板欠我1000元工资。"在该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天都有身佩"法律援助志愿者"牌子的大学生,帮助农民工维护权利。
农民工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而大学生学到的法律专业知识缺乏实践机会,"以所学回报社会,让弱者享有正义",这个动议得到了自治区司法厅、民政厅的支持。2006年11月17日,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作为宁夏首家大学生志愿者法律援助工作站,他们聘请3位专业法律工作者负责日常接待,每天还有3至6名大学生志愿者到工作站进行法律咨询与服务。
"工地包工头克扣我的工钱怎么办?""老板跑了怎么办?""我的工伤谁来付医药费?"农民工们咨询的问题五花八门。大学生们专门制作了一份接待咨询表,详细记录下每个来访者的问题,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一起讨论,并搬出所学的法律条文一一应对。
杨文科在银川市金凤区一建筑工地打工,工程完工后,老板以各种理由克扣其1000元工钱。志愿者张春娟从《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找出法律依据,认定杨文科和老板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在老师的指导下,她为杨文科起草了一份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诉的申请书。
据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黄涛老师介绍,工作站设立以来,志愿者受理各类咨询案件144件,提供各类无偿代理25件,其中60%以上是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提供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