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专题>>>农民工工作>>>权益保障
四川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

   “从现在开始,全省法院为期3个月的维护农民工权益专项行动就正式拉开序幕了。”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智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这一消息。

    “当前,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表现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仍然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陈智伦说,春节即将来临,这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事件的高发时段。为进一步贯彻中央有关精神,落实省委为人民办实事的要求,省高院专门部署这次大规模的专项维权行动。

 

      涉农权益案件实行“三快”原则这次专项行动中,四川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对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要按照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的原则处理;对已受理而未审结的或未执结的案件要及时审结、限期执结。各基层法院要向社会公开立案电话,推行周末、节假日立案,24小时开通农民工立案热线;对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提起诉讼的案件,优先立案;对因工伤行动不便的农民工,实行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

 

      四川省高院负责人说,有条件的法院,可通过已成立的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审理合议庭或速裁庭,力争当天受理、当天审理、当天结案。

 

      四川省高院还向社会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02886960407),同时要求各基层法院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倡导执行法官“岗上过年”

 

      四川省高院还要求各基层法院成立农民工维权专项执行活动小组,倡导执行法官“岗上过年”,及时为农民工解决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问题。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各级法院要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依法免交、减交诉讼费、执行申请费用;对农民工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可以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不要求其提供担保,及时办理。

 

    同时,各级法院要建立与政府、工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商机制,及时通报受理的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争取协助、支持和配合,使这类案件得到更加及时、有效的处理。

 

    向社会公众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省高院负责人明确表示,“对主动履行、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表扬,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或者有意、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在依法给予法律制裁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据介绍,专项行动结束后,省高院还将在全省法院评选“十大维权案例”和“十大维权之星”。

来源: 全国总工会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  话:(010)84201114

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