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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农民工维权需要"授之以渔"

    "鲁园之路"起步于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春节前夕,各地出现了积极想主意、拿措施,帮农民工讨薪的"繁忙"景象,相关创新措施时常见诸报端。这是好事,是实事,但在"紧张忙碌"之余,人们不禁要问:是不是年年都要重复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运动"呢?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样一句古训或许能给我们更多启示。要帮他们实实在在讨回工钱是当务之急,政府和社会的各个方面都需切实做好工作,但维权的根本还要靠让他们"武装"起来,赋予他们抵御用人单位侵权的"武器"。  

    由此,我们恐怕就要创造条件,把两件像样的"法宝"、"武器"配备给农民工兄弟们:一件是面"坚盾",也就是让"鲁园农民工工会"式的集体性农民工维权组织形式普遍制度化,把更多的农民工组织到农民工工会中来,用集体的力量克服农民工个体素质偏低、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自我保护的法律知识和能力的弱点。有效遏制用人单位的侵权,形成自下而上反映问题、自上而下解决问题的体系,疏通农民工维权的正常渠道,使之成为农民工维权的坚强后盾。  

    另一件是柄"利剑",是具备科学、有效、可行三方面品质的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制度。客观上讲,近年来全社会对农民工问题很重视,采取措施的密度、力度也很大,单以立法为例,目前全国性的劳动法律法规就已有962部之多,但这些规定在科学性、有效性、可行性方面还存在着欠缺。"鲁园"里发生的依法讨薪的故事是艰辛的,放眼全局,农民工依法维权难、维权成本高也早已是一个不争的现实。而维权难、维权成本高,也可能会导致农民工远离法律。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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