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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公务员递补录用计划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事部有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递补2个职位录用计划。面试人选将从参加今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统一考试过线考生中调剂,择优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录用计划情况   

用人司局

职位名称

职位简介

人数

专 业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基层工作经历年限

其它条件

法制司

法规处

副主任科员

承担劳动保障立法工作

1

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

硕士

及以上

不限

一年以上

较高文字水平和

英语水平

基金监督司

科员

对社保基金依规实施监督

1

金融、审计、社保

硕士

及以上

中共党员

无限制

 

二、递补录用计划报名条件

(一)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务且总成绩达到人事部规定笔试合格线考生,即总分大于或等于110分、行政职业能力科目大于或等于60分。

(二)符合递补职位的各项条件要求;

(三)符合中组部、人事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办法和要求

报名人员需填写《劳动保障部递补录用计划报名表》(附后),于21日下午500点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劳动保障部,邮件标题务必注明“劳动保障部递补录用计划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ks@molss.gov.cn

电话及传真:010-84207730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选确定

报名人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生人数。同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各位考生留下手机号码并保持联络畅通。

(二)面试时间

26(星期四)上午830开始。

(三)面试地点

劳动保障部办公楼西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和平商业大厦对面(乘1362116117406713807路公交车到和平里站下车或乘地铁到雍和宫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1.请考生务必提前20分钟入场。

2考生面试时须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准考证主证、劳动保障部递补录用计划报名表及考生一寸近照2张。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通过国家外语考试者请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体检安排

(一)体检地点在北京市和平里医院(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为减轻考生负担,体检费由我部统一支付。已参加其它中央国家机关面试并完成体检的考生请携带公务员体检定点医院证明即可。

     (二)面试考生体检时间安排在278时进行。考生采血必须于900之前完成。
     (三)体检前请不要进食、进水,保持空腹。
     (四)体检表由北京市和平里医院统一印制,由我部在面试时统一发放,体检表上需粘贴本人一寸免冠近照并加盖人事教育司公章。
     (五)不得让他人代替本人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3月上旬在人事部网站上公示,请及时上网查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教育司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劳动保障部递补录用计划报名表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团)

时间

 

原职务

或职称

 

2007中央、国家机关统一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申论”成绩     

原报考部委及职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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