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监督机制,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乐都县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农民工联席会议,由两位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负责召集,确定了县委宣传部、政府办公室、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25个成员单位,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联席会议下设专门的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工作经费和宣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农民工劳动保障办法、子女教育办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办法等配套措施和实施意见,已由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抓紧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