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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递补职位第二次面试公告

一、面试人选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按照130日公布的递补职位各项要求和申报人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工作需要本次面试比例扩大为15,现递增10名考生参加第二次面试。其中,法制司面试最低分数线为120.2,基金监督司面试最低分数线为117.3。面试人选为:赵新一、尹延东、张悦、任丽娅、吴春涛、邢鹏、陈湘玉、杨晓静、董涛、刘荧(排名不分先后)。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312(星期一)上午830开始。

(二)面试地点

劳动保障部办公楼西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和平商业大厦对面(乘1362116117406713807路公交车到和平里站下车或乘地铁到雍和宫站下车)。

(三)有关要求

1.请考生务必提前20分钟入场。

2考生面试时须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准考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劳动保障部递补录用计划报名表及考生一寸近照2张。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通过国家外语考试者请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地点在北京市和平里医院(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为减轻考生负担,体检费由我部统一支付。已参加其它中央机关面试并完成体检的考生请携带公务员体检定点医院证明即可,并在面试当天交予工作人员。

     (二)面试考生体检时间安排在3138时进行。考生采血必须于900之前完成。
     (三)体检前请不要进食、进水,保持空腹。
     (四)体检表由北京市和平里医院统一印制,由我部在面试时统一发放,体检表上需粘贴本人一寸免冠近照并加盖人事教育司公章。
     (五)不得让他人代替本人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4月上旬在人事部网站上公示,请及时上网查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教育司

来源: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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