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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源头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防止新的拖欠,陕西省最近出台五项措施,进一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将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人口统计范围,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工程业务、为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等,陕西省的这些措施率先在农民工中比较集中的建筑行业实施。
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陕西省规定在全省建设领域中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凡是建设资金不到位,建设单位未提供支付担保的,相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逐步完善建筑业工人工资标准的测定与发布制度,研究制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同时,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对使用“包工头”直接雇用农民工从事生产的总承包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陕西还决定将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人口统计范围,将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将其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施工单位必须为农民工提供符合有关规定的住宿条件。指导有条件的地区,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各施工单位要积极为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协助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理赔工作。施工企业将为农民工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农民工安全生产和生活权益。(记者王朝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