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
完成时间:2006年10月
项目编号:2003DIB2J126
成果简介:
本研究项目是国家科技部2004年下达的社会公益专项研究项目。项目研究的领域主要是我国转型时期劳动关系问题,包括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农民工问题及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私营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和非正规就业人员劳动关系等。
项目研究的主要结论:关于我国劳动关系现状的分析,基本结论是:1、市场化的劳动关系主了主导地位,但旧体制遗留下来的问题还很多,一是处理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劳动关系,使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实现市场化;二是实现城乡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2、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3、市场化改革对体制内和体制外两大就业群体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对国有部门和其他体制内的就业人群来说,主要表现为就业灵活性的加强,而对非国有部门和其他体制外的就业人群来说,则表现为政府规制的逐步强化。4、劳动关系总体上稳定,但局部问题突出,潜在的问题和矛盾严重,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的难度加大,非国有企业职工权益受侵害严重,农民工就业状况差且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改善,非正规就业人群就业状况堪忧,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劳动关系调节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等。关于我国当前劳动关系领域面临的主要任务:1、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劳动关系,主要措施包括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监管和规范,努力消除改革中的腐败现象;改变国企改革中的“内部改革”模式,建立统一的国有资产预算制,统筹运作和规划国有企业改革与劳动关系的处理;统一认识和政策,协调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矛盾。2、进一步推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实现城乡劳动者的平等就业,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实行深层次制度改革,消除制度性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分治和地区分治的制度,实行人口的居住地登记和管理制度;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强化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建立土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三是探索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特别是养老保险制度。3、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协调制度,维护私营企业劳动者的权益,主要措施包括:强化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干预;充分发展工会的作用,加强和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4、加强对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的管理和规范,切实维护非正规就业人群的权益,主要措施包括:对大中型企业雇用劳务派遣工的行为作出规范和适当的限制;通过调整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以适应小型企业和非正规就业的需要,切实维护小型企业劳动者和非正规就业人群的权益。5、改革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劳动执法,主要措施包括:改革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建立仲裁自愿、或裁或审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建立劳动法庭;进一步强化劳动监察,强化执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力,扩大监察范围,保证执法的人员经费等。
本研究项目的创新点和先进性:全面展现了我国当前劳动关系的宏观图景,对现状、问题和面临的任务的分析扼要、全面、准确、深刻,并提出了全方位的解决问题的对策思路。研究成果创新性和先进性一方面体现在密切关注和紧紧围绕现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研究,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如对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的研究;另一方面体现在对“老题目”进行更深刻、更全面的分析研究,如对农民工问题和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问题的分析;同时,所提出的对策思路既有宏观理论指导意义,又对政策制定具有实际的参考和应用价值。
研究成果的意义: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为我国转型时期劳动关系领域的各项改革和建设工作提供了较为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具有较强的实际运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