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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前三季度,我国国民经济总体适度增长,政府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取得明显成效,主要经济指标朝着预定目标迈进。劳动事业在改革中稳步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
一、基本情况
(一)劳动就业情况
(1)职工人数
据国家统计局统
计,截止到9月底,全国职工人数为14687.9万人,同比减少63.9万人。其中,国有经济单位职工10870.3万人,同比减少13.9万人;城镇集体经济单位职工2868.6万人,同比减少128.3万人;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职工949.0万人,同比增加78.3万人。
预计今年年底全国城镇职工人数将为14820万人,比上年底减少25万,减少0.2%。
(2)就业情况
截止6月底,全国已有225万失业、下岗职工参加了职业指导,310万人参加了转业、转岗培训,210万人次享受到了失业救济,70万人参加了生产自救活动,230万人实现了再就业。截止9月底,全国城镇尚有登记失业人员530万人,同比减少3.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同比基本持平。
今年,各地区普遍重视了就业工作,大多数地区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再就业工程在更大范围内展开,从而使失业人员的增幅趋缓。
预计到年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570万人,比上年底增长3.1%,登记失业率为3.1%,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
(二)职工工资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月全国职工工资总额为6465.9亿元,同比增长8.8%。从今年前三季度来看,工资总额的增长速度继续保持较低水平且呈逐季回落之势,工资宏观调控已见成效。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4994.3亿元,城镇集体经济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882.6亿元,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589.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7%、3.3%和19.0%。
统计资料表明,今年1—9月职工平均工资为4390元,同比增加387元,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
预计今年全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为10130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全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6830元,比上年增长10.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5%。
(三)社会保险情况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今年7月,《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目前,各地区正在传达、贯彻国务院26号文件和国务院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培训管理人员,加快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并轨工作。到6月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人数为8667万,同比减少0.9%,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2409万人,同比增加7.1%。1-9月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包括系统统筹数字)收入534亿元,支出519亿元,结余15亿元。9月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包括系统统筹数字)滚存结余503亿元。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继续进行。目前,全国有32个城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等四部委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意见的通知》要求,实施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截止6月底,全国共有770万职工参加了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103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社会统筹。
工伤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开展。《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颁布后,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发了《试行办法》,部分地区正着手研究地方法规与全国办法接轨的问题。截止6月底,全国有1421个市、县开展了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为3208万。
女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止6月底,全国有1094个市县开展了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参加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的职工达2117万人。
初步预计,今年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分别为8770万人和2450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长0.1%和3.9%;全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50亿元,支出1220亿元,滚存结余709亿元。
(四)劳动关系与监察情况
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工作积极开展。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煤炭、兵器、航空等10个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或主管领导挂帅的解困工作领导机构,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帮困资金,并已筹集帮困资金32亿多元。5月,全国解困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解困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对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稳步开展。截止8月底,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实行劳动合同的人数为10716.8万人,占同口径企业职工总数的97.4%。乡镇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从业人员为1816.1万人,私营企业为418.9万人,个体工商户为266.8万人。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继续推进。前三季度,全国劳动行政部门共收到报送的集体合同31904个,涉及职工1311.5万人,经审核通过的集体合同31487个,涉及职工1286.9万人,审核通过率为98.7%。截止6月底,在各级劳动部门备案的集体合同数量累计达98852个,涉及职工3655.9万人。
劳动监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上半年,全国各地劳动监察机构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9.7万户(非国有企业占81%),涉及劳动者3875万人,立案调查处理劳动违法案件65977件。上半年,劳动部门在劳动用工年检中共检查用人单位25.7万户,涉及劳动者4390.9万人。
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积极开展。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6600件,涉及职工97006人,同比分别上升59.2%和68.7%。其中,集体争议案件1821件,涉及职工56425人,同比分别上升73.4%和67.7%。在受理的案件中,各级仲裁委员会审理结案24873件,结案率为75.6%。
(五)职业技能开发情况
劳动预备制度试点工作积极开展。2月,劳动部向国务院报告了劳动预备制度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指导试点城市制定实施方案,并起草了培训教学的基本要求。目前,全国已有36个城市开展了劳动预备制度试点,第一批参加劳动预备制度培训的人员已开始学习。
技工学校教育工作稳步推进。5月,全国开展了技工学校宣传周活动。今年全国技工学校考生约为170万人,招生人数预计为80万人。目前,劳动部制订了《技工学校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同时修订完成《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评估标准》,技工学校督导评估的各项基础性工作逐步完善。
职业分类大典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劳动部已完成了第四、五、六大类基本框架的编制和审定工作,完成并下发了铁道行业100个工种职业技能标准和农业、林业等部门的18个工种及制图员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编写完成约500个细类(职业)的技能标准。
职业培训和技能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劳动部组织'96职业技能大奖获得者和部分全国技术能手赴法观摩表演,积极与冶金部等部委联合组织职业技能比赛,与航天、兵器总公司联合组织技术工人同业交流活动。目前,劳动部正大力筹备'97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活动。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开展。按照劳动部统一部署,各地区普遍对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抽查。同时,劳动部检查了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4个地市和2个行业的90个鉴定站(所)。据初步统计,自1993年至1997年上半年,全国共有1400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考核鉴定,1100多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截止6月底,全国已建立了3000多个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共有3.4万名考评人员,并已建立了车工等6个工种的示范性国家题库。
(六)安全生产情况
据初步统计,1-8月,全国共发生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10251起,死亡10434人,同比分别下降10.4%和4.9%。其中,矿山企业共发生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4507起,死亡6304人,同比分别下降11.1%和2.6%;非矿山企业共发生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5744起,死亡4130人,同比分别下降9.9%和8.1%。
1-9月,全国共发生企业重大伤亡事故431起,死亡2917人,同比分别下降18.7%和12.1%。其中,矿山企业共发生重大伤亡事故334起,死亡2428人,同比分别下降22.2%和13.7%;非矿山企业共发生重大伤亡事故97起,死亡489人,分别下降4.0%和3.4%。
1-8月,全国交通部直属企业、地方企业交通运输船共发生船舶交通事故585起,沉船121艘,直接经济损失9369.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9.3%、9.0%和15.0%。1-8月,全国铁路共发生路内死亡事故51起(其中重大事故4起),死亡87人,同比增加33人,上升61%。
(七)劳动法制建设情况
劳动立法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截止9月底,劳动部颁布了《外商投资企业工资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锅炉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和《技工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暂行规定》等4部规章。同时,与国务院法制局等方面对《促进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失业保险条例》、《劳动监督检查条例》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进行了反复修改,加快了立法进程。《集体合同法》、《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正在加紧起草修改。
继续推动《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劳动部下发了《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报告,进一步做好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作的通知》,并于今年2月派出检查组,对广东、湖南两省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组织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自查。总的看,《劳动法》所规定的各项基本制度和基本劳动标准得到进一步落实,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贯彻实施《劳动法》有明显的进展。
“三五”普法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各地区对普法工作骨干已进行了专门培训,正在准备宪法和基本法律、行政法规的考核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规范破产、鼓励兼并、减人增效”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大,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会继续增加。
2、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是养老保险基金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部分国有、集体企业经济效益不佳,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造成部分地区基金收缴率下降。同时,基金管理不善,各地违反规定擅自动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广,削弱了社会保险的互济功能。三是社会保险立法滞后。
3、工资宏观调控任务相当艰巨。虽然国家对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取得了较大成绩,职工工资总额增速持续回落,但是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工资差距问题有待解决,收入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也需要逐步完善。
三、对策和建议
1、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推动试点城市建立和完善再就业服务中心;抓紧建立再就业基金,增加再就业的投入;制定相应政策,开辟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强化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转变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的就业观念。
2、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一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将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额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此外全部用来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对于一些地区擅自动用基金的情况,劳动部门应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二是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尽快将国有、集体之外的其他经济类型企业纳入社会保险范围。三是加快社会保险立法进程,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3、加强工资宏观调控。一是要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低收入,实行工资增长指导线,调节工资适度增长,坚持征收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着力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二是要推进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集体协商制度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分配机制创新。三是要以加强企业人工成本管理为重点,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四是加大对工资外收入的治理力度,开展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
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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