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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信访须知

    我部信访电子邮箱负责处理属于我部受理范围的电子邮件形式的信访事项。信访人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信访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按照“我部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 ”的要求,提出属于我部受理范围的劳动保障信访事项;

    二、简明扼要地反映您的投诉请求或意见建议;

    三、不要以“附件”形式发送文档、图片等材料;

    四、不要重复发送同一信访事项;

    五、不要使用侮辱、恫吓、反动语言;

    六、电子邮件正文不要超过1000字;

    七、在邮件中留下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请点击    给我们写电子邮件。

 

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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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10)84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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