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社厅函[2007]79号
关于公示44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
29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等44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拟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张家口市技工学校等29 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拟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一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3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08450
经专家评审,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等44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拟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张家口市技工学校等29 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拟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一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3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08450
附件:1.拟确认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2.拟确认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2.拟确认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二〇〇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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