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拟确认6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 7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人社厅函[200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南京市农垦技工学校等6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拟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江西工程技工学校等7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标准》,拟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一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07449 附件:1.拟确认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2.拟确认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公示拟确认6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
7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人社厅函[200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南京市农垦技工学校等6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拟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江西工程技工学校等7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标准》,拟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一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07449
经专家评审,南京市农垦技工学校等6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拟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江西工程技工学校等7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标准》,拟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一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07449
附件:1.拟确认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2.拟确认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2.拟确认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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