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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5月,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直属局级事业单位。2004年11月16日经部领导批准重新调整修订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主要职能为:
(一)拟定非政府和民间国际交流工作计划;承办非政府组织和民间机构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有关国际合作项目。
(二)参与拟定和实施境外就业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部级境外就业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联系国内外相关部门,开展境外就业市场的业务调研与开发。
(四)负责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境外就业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
(五)协助办理境外就业中介许可申报手续。
(六)负责开拓境外研修生等形式的职业技能交流渠道,负责对外研修生派遣和管理。
(七)组织策划和承办劳动保障领域国际性会议会务工作。
(八)开展与劳动社会保障业务有关的国际交流和人员培训。
(九)开展涉外劳动保障情况调研,开展涉外劳动保障事务咨询和服务。
(十)负责与国际交流服务工作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
(十一)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国际交流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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